律师回答
我国刑事案件的举证责任分配可概括为以下几种情形:(1)在公诉案件中,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责任,由人民检察院,即公诉的一方承担。(2)在自诉案件中,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责任,由自诉人承担。人民法院受理自诉案件后,对于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取证,而申请人民法院调取证据,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依法调取。(3)原则上,被告人既不承担证明自己有罪的责任,也不承担证明自己无罪的责任。但在某些例外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承担证明责任。例如,对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犯罪嫌疑人有责任说明其明显超过合法收入的那部分财产的来源,如果不能说明来源是合法的,则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论处。但是,证明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并差额巨大的责任,仍然由检察机关承担。(4)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对有关程序事实负有证明责任。例如,公安机关没收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保证金的,应当证明被取保候审人存在违反法律规定的事实。(5)对于某些程序事实,提出主张的诉讼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例如,被告人申请审判人员回避,必须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应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