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纠纷判决书在开庭后多久下达

2020年07月24日09:28:45

律师回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因此,离婚财产纠纷案件,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依法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下发判决书;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依法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下发判决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