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夫妻双方如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可以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时,应当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也就是说,离婚协议书至少应包括如下内容:(1)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2)子女抚养;(3)财产处理;(4)债务处理。如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则可向法院起诉离婚。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
律师回答
夫妻双方如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可以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时,应当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也就是说,离婚协议书至少应包括如下内容:(1)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2)子女抚养;(3)财产处理;(4)债务处理。如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则可向法院起诉离婚。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