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潍坊市政府
发布文号: 潍政字[2010]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单位:
根据政府机构改革后市政府工作部门设置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第二十八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市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作相应调整,现予公布。
许立全同志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负责编制、财政、税务、审计、监察、办公室方面的工作。
胡岗同志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协助市长分管财政、监察、办公室方面的工作。分管重大项目、“三区”建设、区域经济合作、发改、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物价、粮食、政府法制、民族宗教、公共行政集中审批、综合配套改革、军民关系、老龄、残联、慈善等方面的工作。负责与人大、政协和工青妇群众团体的联系工作。
王献玲同志分管计生、农业、林业、水利、海洋与渔业、农机、畜牧、气象、农产品加工业等方面的工作。
刘伟同志分管国土资源、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环境保护、人防、地震、交通运输、公路、铁路、民航、港航等方面的工作。
初宝杰同志分管商务、外事侨务、旅游、对台事务、招商引资、风筝会、口岸、海关、海事、出入境检验检疫、打击走私和出口加工区及市、县(市、区)各类经济开发区等方面的工作。
陈白峰同志分管工业经济、信息产业、科技、知识产权、安全生产监管、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盐业、电业等方面的工作。协助市长分管高新技术开发区方面的工作。
王桂英同志分管教育、文化广电出版、文化市场执法、卫生、体育、食品药品监管、档案、史志等方面的工作。
夏芳晨同志分管国资监管、机关事务管理、金融、保险和住房资金、社会事业保险资金、土地储备资金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协助市长分管财政、税务、审计日常工作。负责与人民银行、银监局的联系工作。
鞠献宝同志负责调查研究等方面的工作。
黄潍连同志分管公安、司法、国家安全、信访等方面的工作。
邢培彬同志分管烟草、丝绸、供销社等方面的工作。
花兆贤同志主持峡山生态经济发展区的工作;协助王献玲同志分管水利方面的工作。
王秀河同志协助胡岗同志工作。
李世光同志协助刘伟同志工作。
赵志远同志主持潍坊高新技术开发区的工作。
宋赤锋同志负责处理市政府日常事务工作,主持市政府办公室工作。
李瑞阳同志主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工作。
陈仁杰同志主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工作。
发布文号: 潍政字[2010]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单位:
根据政府机构改革后市政府工作部门设置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第二十八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市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作相应调整,现予公布。
许立全同志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负责编制、财政、税务、审计、监察、办公室方面的工作。
胡岗同志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协助市长分管财政、监察、办公室方面的工作。分管重大项目、“三区”建设、区域经济合作、发改、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物价、粮食、政府法制、民族宗教、公共行政集中审批、综合配套改革、军民关系、老龄、残联、慈善等方面的工作。负责与人大、政协和工青妇群众团体的联系工作。
王献玲同志分管计生、农业、林业、水利、海洋与渔业、农机、畜牧、气象、农产品加工业等方面的工作。
刘伟同志分管国土资源、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环境保护、人防、地震、交通运输、公路、铁路、民航、港航等方面的工作。
初宝杰同志分管商务、外事侨务、旅游、对台事务、招商引资、风筝会、口岸、海关、海事、出入境检验检疫、打击走私和出口加工区及市、县(市、区)各类经济开发区等方面的工作。
陈白峰同志分管工业经济、信息产业、科技、知识产权、安全生产监管、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盐业、电业等方面的工作。协助市长分管高新技术开发区方面的工作。
王桂英同志分管教育、文化广电出版、文化市场执法、卫生、体育、食品药品监管、档案、史志等方面的工作。
夏芳晨同志分管国资监管、机关事务管理、金融、保险和住房资金、社会事业保险资金、土地储备资金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协助市长分管财政、税务、审计日常工作。负责与人民银行、银监局的联系工作。
鞠献宝同志负责调查研究等方面的工作。
黄潍连同志分管公安、司法、国家安全、信访等方面的工作。
邢培彬同志分管烟草、丝绸、供销社等方面的工作。
花兆贤同志主持峡山生态经济发展区的工作;协助王献玲同志分管水利方面的工作。
王秀河同志协助胡岗同志工作。
李世光同志协助刘伟同志工作。
赵志远同志主持潍坊高新技术开发区的工作。
宋赤锋同志负责处理市政府日常事务工作,主持市政府办公室工作。
李瑞阳同志主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工作。
陈仁杰同志主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