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婚姻法》第21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据此,父母抚养子女,一般至子女满18周岁为止。当然,子女虽满18周岁但若不能独立生活,父母仍要负担其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等抚养费。不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0条对“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作了严格的界定,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所以,对于年满18周岁、有劳动能力的大学生,父母就无给付抚养费的法定义务。你年满18周岁后,如果父亲不给学费、生活费,你应积极通过勤工俭学、假期打零工等方式筹集。另外,现在国家奖学金、助学金的惠及面比较大,成绩好的大学生一般均能获得,通过这些资金可解决部分就读费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