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人出庭作证费用由申请方承担

2020年07月21日10:37:45

律师回答

应当由申请人陈某承担。《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证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费用以及误工损失,由败诉一方当事人负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证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费用,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用和补贴标准计算;误工损失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标准计算。人民法院准许证人出庭作证申请的,应当通知申请人预缴证人出庭作证费用。”据此,法院在接受陈某申请并决定通知你出庭时,已经向陈某预收了你出庭作证所要发生的费用。你出庭作证,履行作证义务后,法院会主动将合理费用及时支付给你。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