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能以职工未申请休年假而主张免责

2020年08月09日15:43:51

律师回答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10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可见,主动安排职工休年假是单位的强制义务,单位应积极制定职工休假计划,并督促职工休假。对职工未主动申请的,也不能视为自动放弃,除非用人单位安排休假,但职工因本人原因且通过书面形式正式向单位提出不休年休假的,方可视为自行放弃。你虽未申请休年假,但单位也未主动安排,所以单位应当按你日工资收入300%的标准向你支付10天年假工资。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