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领养孩子?

2020年07月09日02:57:39

律师回答

领养孩子的收养人和送养人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第一,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无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5、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收养人要求保守收养秘密的,其他人应当尊重其意愿,不得泄露;6、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7、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此外,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第二,送养人的条件:经济困难,且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同意。领养孩子的收养人和送养人都满足以上条件的,就可以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十五条、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