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婚姻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了三种退还彩礼的情形: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在婚姻无效的情形下,视为双方未办理结婚婚登记手续,依据前述的规定,给付彩礼的一方,有权要求对方返还彩礼。双方可以就返还彩礼的金额先行协商,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男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女方返还彩礼。在具体返还时,法院根据双方同居的时间长短,所接收的彩礼是否已经用于共同生活支出等情况,来判决应返还的彩礼金额。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