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申请财产保全费用多少?

2020年07月29日02:33:24

律师回答

财产保全对于离婚案件来说,是为了防止一方转移财产,导致判决生效之后无法执行而向法院提出的一种保全机制。人民法院收取财产保全费的标准是保全的财产数额不超过一千元的,每件缴纳30元的保全费,超过一千没到10万元的,按照1%的比例来缴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则按照5‰的比例来缴纳,但是当事人无论申请保全的财产金额有多高,法院所收取的保全费不超过人民币5000元。当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时候呢也有技巧,为了防止对方在起诉后转移财产,我们最好能够在起诉前就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最迟也应在立案的同时作出保全申请。对于财产保全法院会要求提供相应的财产担保,而现在广州大部分地区的法院呢都允许以夫妻共同财产当中申请保全一方的财产份额作为担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