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男方不让看孩子怎么办?

2020年07月17日08:32:23

律师回答

如果在判决书、调解书或离婚协议规定了女方对孩子的探视权,但是实际履行中,男方以各种理由拒不让另一方行使探视权的。享有探视权的一方,可通过所在地的居委会进行沟通协商。协商未果的话,可在收集相关证据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之诉。值得注意的是,在探望权利方面,法院强制执行一般只会采取排除妨碍措施,如果对方拒不执行有关探视子女的判决或者裁定,人民法院可对有协助义务的一方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而不会对孩子的人身采取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