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夫妻公司承担债务由谁来承担?

2020年07月23日12:33:24

律师回答

离婚债务的清偿包括:第一、共同债务的清偿;第二、个人债务的清偿。《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夫妻的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没有确定只归夫妻一方的财产,和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应当用共同财产清偿。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应首先清偿共同债务。清偿后的余额,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应在离婚时,协商确定清偿责任;如果协商分割不成,或协商确定清偿责任不成的,可诉请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