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怎么处理孕妇提出的离婚诉讼

2020年07月14日13:07:06

律师回答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由此可以看出,在女方怀孕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照样是可以提出离婚的。

如果选择诉讼离婚,则需要到法院去起诉。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