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董事会召开条件

2020年07月09日04:31:09

律师回答

1、代表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2、1/3以上董事提议;3、监事会提议。注意事项:1、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2、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可以“书面”(不能口头)委托其他“董事”(不能是非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3、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4、董事会的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