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减少子女抚养费

2020年07月25日02:48:01

律师回答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者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母给付子女抚养费既要考虑子女的实际需要,又要考虑父母的实际负担能力。当一方确实无力按照判决或者协议给付抚养费时,可以请求减免。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第1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