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权的法律效力

2020年07月20日06:41:05

律师回答

在破产程序中可以听到撤销权,撤销权又称“否认权”。破产财产的管理人对破产人在破产宣告前法定期间内进行的损害破产债权人共同利益的行为,有否认其效力,申请法院予以撤销,恢复原状,并追回转让财产的权利。那么撤销权的法律效力有哪些呢一、撤销权行使的效力债权人的撤销权行使的效力判决的确定而产生,对债权人、债务人、第三人产生效力。二、效果的归属债务人的行为一旦被撤销,即自适失去法律约束力。尚未依该行为给付的,当然恢复原状。已经依该行为给付的,受令人负有恢复原状的义务,在存在给付物的物权复归于给付人的情况下,产生财产返还;在物权已不复存在的情况下,发生作价返还的效果。不过,为了限制债务人不予受领或者再施处分,在解释上宜认为可由行使撤销权的债权人代位受领。另外,债权人可通过执行程序使其债权受偿。就受领的标的物,行使撤销权的债权人并没有优先受偿权,不过,如同债权人的代位权场合,在债权人因此所负的返还义务与债务人所负债务构成抵销适状时,债权人可以主张抵销权,从而获得如同优先受偿一样的实际效果。在没有抵销的场合,应该由行使撤销权的债权人与其他债权人平等受偿。三、费用的负担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合同法》第74条第2款后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