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对于4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双方均可主张孩子的抚养权,但若其中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优先予以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但孩子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需要强调的是,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必然是考虑对孩子有利的角度,尽量维持孩子生活环境的稳定性,减少离婚给孩子造成的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