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先行支付给对方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一般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在合同法上,“定金”是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之一,它的基本法律性质是违约定金,并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性质。“定金”的作用有两种情形:一是当合同正常履行时,定金充作价款或由交付定金的一方收回。二是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定金作为罚则。如果是交付定金的一方违约,那么交付定金的一方无权要求收回定金。如果是收取定金的一方违约,则应该双倍返还定金。因此,根据合约的履行情况的不同,定金是可以退还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