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精神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在人身权或者是某些财产权利受到不法侵害,致使其人身利益或者财产利益收到损害并遭到精神痛苦时,受害人本人、本人死亡后其近亲属有权要求侵权人给予损害赔偿的民事法律制度。相信很多人在生活中也听说过。但有时候当事人主张的就得到了赔偿,而有时候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则不能获得相应的赔偿。那么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一)自然人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遭受非法侵害的。(二)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的。(三)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的。(四)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下列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可以请求赔偿精神损害:1.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2.非法披露、利用死者隐私,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隐私;3.非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遗体、遗骨。4.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的。
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司法解释》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