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改房暂缓上市的情形

2020年07月21日19:17:23

律师回答

1、已列入近期规划改造范围,户籍已冻结并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房改房。2、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房改房。3、党政领导干部购买或集资建造的超过面积控制标准的房改房。4、经购房贷款尚未还清,所有权已设定抵押且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房改房,抵押权人同意转让的除外。5、职工原购公有住房时,经市房改办批准,与原售房单位在公有住房(换购房)卖协议书中有其他约定条件的,从其约定。6、法律、法规以及市以上人民政府规定其他不宜出售的房改房。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