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待遇争议是否先仲裁

2020年07月19日12:17:49

律师回答

劳动法第79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30条进一步明确规定,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这些规定,都明确了职工与用人单位因工伤保险待遇发生争议的,当事人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应先经过仲裁,对仲裁不服的,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