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社保的缴纳是企业缴纳一部分,个人缴纳一部分。社保企业缴纳部分,通过应付职工薪酬核算,社保个人部分通过其他应付款核算。
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社会保险费(企业部分)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企业部分)
缴纳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保险费(企业部分)
其他应付款——社保保险费(个人部分)
贷:银行存款
发放工资时,扣除个人承担社保部分: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
其他应付款——社保保险费(个人部分)。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