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工资是以工作地为准还是签订地为准

2020年07月16日14:05:42

律师回答

劳动工资是以工作地为准,劳动者工作地即为劳动者实际工作的地点,不是用人单位注册地或登记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有关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和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等事项,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标准,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从其约定。
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八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用人单位未经注册、登记的,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主管部门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