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社保基数

2020年07月07日04:22:06

律师回答

2020天津还未公布社保缴费基数,所以继续沿用2019年的标准。
(一)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基数最低和最高标准分别为3364元和17613元。
(二)2019年5月1日起,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可以在3364元至17613元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基数为3364元。1至6月已按照7073元标准缴纳2019年社会保险费的人员,可以按照最高不超过17613元的标准,补缴5至12月的缴费差额。
(三)灵活就业自谋职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基数为3364元。其中:1至6月已缴纳2019年全年社会保险费的人员,按照调整前的补贴基数给予社保补贴。
(四)托管中心中大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保险缴费基数为3364元。
(五)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为3364元。
(六)民政代管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险、残疾军人医疗补助缴费基数为5871元。
有关人员医疗保险费筹资标准
(一)民政管理退休人员和军队无军籍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费筹资标准为7598元(含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注资额)。
(二)安置在本市的军队退休干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筹资标准为17815元,其中12037元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5778元纳入公务员医疗补助基金。
(三)中央及外地驻津单位职工、退休人员参加公务员医疗补助筹资标准分别为807元和4084元。

法律依据

《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关于2018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及2019年度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二、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标准(一)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基数最低和最高标准分别为3364元和17613元。(二)2019年5月1日起,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可以在3364元至17613元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基数为3364元。1至6月已按照7073元标准缴纳2019年社会保险费的人员,可以按照最高不超过17613元的标准,补缴5至12月的缴费差额。(三)灵活就业自谋职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基数为3364元。其中:1至6月已缴纳2019年全年社会保险费的人员,按照调整前的补贴基数给予社保补贴。(四)托管中心中大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保险缴费基数为3364元。(五)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为3364元。(六)民政代管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险、残疾军人医疗补助缴费基数为5871元。三、有关人员医疗保险费筹资标准(一)民政管理退休人员和军队无军籍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费筹资标准为7598元(含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注资额)。(二)安置在本市的军队退休干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筹资标准为17815元,其中12037元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5778元纳入公务员医疗补助基金。(三)中央及外地驻津单位职工、退休人员参加公务员医疗补助筹资标准分别为807元和408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