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广东省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江府办[2008]106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政银企信息交流会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向市金融办和人行江门市中心支行反映。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十一月十三日
政银企信息交流会实施方案
为加强政银企合作交流,有效促进政府、银行、企业之间的联系沟通,根据市政府意见,现制定政银企信息交流会(下称:信息交流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在近年来人行江门市中心支行(下称:市人行)和江门市金融服务办公室(下称市金融办)组织开展的每季度金融信息发布会,以及每年市金融办向银行机构推介企业信贷信息两个平台的基础上,组合成为每月在全市范围内举办一次政银企信息交流会,其中在各市、区每年轮流举办两次(具体安排详见附件1)。通过政银企交流,促进各地政府和企业充分了解银行机构最新信贷投放动向和适应性信贷产品,各银行机构充分掌握各地企业信贷需求信息,增进接触和交流信息,逐步解决银企供需矛盾,促进银企建立合作伙伴关系。
二、工作职责
信息交流会由各市、区政府、市人行和市金融办主办,各银行机构江门市分行、各属地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简称农信社)和相关企业为参会主体,江门银监分局和江门市银行同业公会负责业务指导。各相关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各市、区政府:按照附件1的时间安排,负责在本地举办信息交流会的组织工作,包括安排场所、会场布置布展、发布当地企业和项目信贷信息需求等,并确保每次发动30家以上本地企业参加;收集发布会成果,包括数据统计、金融产品适应性等信息情况。
市金融办:负责指导、协助、配合各地开展信息交流会工作,指派专人负责跟进联络各市、区和有关部门、银行机构开展和落实有关工作的情况,收集信息交流会成果,及时指导有关单位调整和改进工作。
市人行:发布金融运行动态和最新金融政策信息;协调督促各银行机构参与信息交流会,每次至少安排3家以上银行机构现场发布信贷信息,督促各银行机构分行在现场展示金融产品、现场解答客户提问。
各银行机构分行:加强对各地提供的企业、项目金融信贷需求信息进行研究,最大限度地满足地方和企业信贷需求。多种形式发布本行(社)最新金融信贷信息,在现场布展展示本行(社)金融产品。
三、举办信息交流会的时间和方式
信息交流会在每月25日至月底期间举办,每次具体时间半天,具体地点和形式由主办市、区研定,并由当地人民银行选派一名熟悉业务的负责同志担任主持。各地要控制好现场信息发布时间,确保现场交流内容充实、气氛活跃,各地信息交流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当地人民银行商地方政府在当地的新闻媒体或政务网页予以发布相关信息。
四、工作安排
按照信息交流会时间安排,每次组织工作分为准备阶段、进行阶段、反馈阶段。
(一)准备阶段
1.有关市、区政府按《市(区)企业信贷项目需求调查表》(附件2)要求收集企业信贷项目需求信息,并作必要的筛选,在会前报市人行及分送参会金融机构。
2.每月20日前,市人行收集各银行机构《金融机构参加政银企信息交流会人员表》(附件3),整理后报送市金融办,由市金融办送相关市、区。
3.每月20日前,相关市、区政府确定当地举办信息交流会的时间、地点,并函告市金融办。
4.每月23日前,市金融办汇总有关情况并书面通知市人行、各银行分行(社)以及相关市、区政府,由各银行机构与当地政府商定金融产品展示布展和发布信息等工作。
(二)进行阶段
1.由当地人民银行选派主持人。
2.江门各银行分行领导和当地农信社领导出席会议。
3.当地政府领导作简短讲话。
4.人民银行和有关银行机构发布金融信息。
5.当地政府发布当地经济运行及企业、项目信贷需求信息等。
6.现场回答交流由各银行机构相关人员回答相关企业的提问,即场未能回答的可会后3个工作日内作出解答。各银行机构应确保展示产品区有专人推介、解释金融产品的相关情况。
7.各地要通过媒体的宣传效应,争取社会各界参与信息交流会,并做好维持现场秩序工作。
(三)反馈阶段
信息交流会结束后,各银行机构每半年填报《银行机构完成市(区)信贷项目情况表》(附件4),报江门市银行同业公会汇总。
五、其他事项
(一)按照市政府的工作安排,今年11月在新会区举办首次信息交流会,新会区政府要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届时请各市、区政府派员到现场观摩。
(二)各市、区及各银行机构要尽快研究确定负责信息交流会工作的领导和工作联络人员(附件5),并于今年11月18日前报市金融办(联系人:李锡强、周健雄,联系电话:3272070,传真:3306072,电子邮箱:jmjrb@jmswsf.com)。
(三)各单位发布的信息要确保真实、准确,由当地政府负责联系新闻媒体采访报道信息交流会。
(四)请各市、区参照市推进企业信息征信系统的做法(江府办[2006]29号文),确保在今年年底前实施企业信息征信系统平台。
附件1:举办政银企信息交流会工作月度安排表
附件2:市(区)企业信贷项目需求调查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200 年 月 日
附件3:金融机构参加政银企信息交流会人员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月日
附件4:银行机构完成市(区)企业信贷项目情况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月日
附件5:政银企信息交流会联系表
发布文号: 江府办[2008]106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政银企信息交流会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向市金融办和人行江门市中心支行反映。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十一月十三日
政银企信息交流会实施方案
为加强政银企合作交流,有效促进政府、银行、企业之间的联系沟通,根据市政府意见,现制定政银企信息交流会(下称:信息交流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在近年来人行江门市中心支行(下称:市人行)和江门市金融服务办公室(下称市金融办)组织开展的每季度金融信息发布会,以及每年市金融办向银行机构推介企业信贷信息两个平台的基础上,组合成为每月在全市范围内举办一次政银企信息交流会,其中在各市、区每年轮流举办两次(具体安排详见附件1)。通过政银企交流,促进各地政府和企业充分了解银行机构最新信贷投放动向和适应性信贷产品,各银行机构充分掌握各地企业信贷需求信息,增进接触和交流信息,逐步解决银企供需矛盾,促进银企建立合作伙伴关系。
二、工作职责
信息交流会由各市、区政府、市人行和市金融办主办,各银行机构江门市分行、各属地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简称农信社)和相关企业为参会主体,江门银监分局和江门市银行同业公会负责业务指导。各相关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各市、区政府:按照附件1的时间安排,负责在本地举办信息交流会的组织工作,包括安排场所、会场布置布展、发布当地企业和项目信贷信息需求等,并确保每次发动30家以上本地企业参加;收集发布会成果,包括数据统计、金融产品适应性等信息情况。
市金融办:负责指导、协助、配合各地开展信息交流会工作,指派专人负责跟进联络各市、区和有关部门、银行机构开展和落实有关工作的情况,收集信息交流会成果,及时指导有关单位调整和改进工作。
市人行:发布金融运行动态和最新金融政策信息;协调督促各银行机构参与信息交流会,每次至少安排3家以上银行机构现场发布信贷信息,督促各银行机构分行在现场展示金融产品、现场解答客户提问。
各银行机构分行:加强对各地提供的企业、项目金融信贷需求信息进行研究,最大限度地满足地方和企业信贷需求。多种形式发布本行(社)最新金融信贷信息,在现场布展展示本行(社)金融产品。
三、举办信息交流会的时间和方式
信息交流会在每月25日至月底期间举办,每次具体时间半天,具体地点和形式由主办市、区研定,并由当地人民银行选派一名熟悉业务的负责同志担任主持。各地要控制好现场信息发布时间,确保现场交流内容充实、气氛活跃,各地信息交流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当地人民银行商地方政府在当地的新闻媒体或政务网页予以发布相关信息。
四、工作安排
按照信息交流会时间安排,每次组织工作分为准备阶段、进行阶段、反馈阶段。
(一)准备阶段
1.有关市、区政府按《市(区)企业信贷项目需求调查表》(附件2)要求收集企业信贷项目需求信息,并作必要的筛选,在会前报市人行及分送参会金融机构。
2.每月20日前,市人行收集各银行机构《金融机构参加政银企信息交流会人员表》(附件3),整理后报送市金融办,由市金融办送相关市、区。
3.每月20日前,相关市、区政府确定当地举办信息交流会的时间、地点,并函告市金融办。
4.每月23日前,市金融办汇总有关情况并书面通知市人行、各银行分行(社)以及相关市、区政府,由各银行机构与当地政府商定金融产品展示布展和发布信息等工作。
(二)进行阶段
1.由当地人民银行选派主持人。
2.江门各银行分行领导和当地农信社领导出席会议。
3.当地政府领导作简短讲话。
4.人民银行和有关银行机构发布金融信息。
5.当地政府发布当地经济运行及企业、项目信贷需求信息等。
6.现场回答交流由各银行机构相关人员回答相关企业的提问,即场未能回答的可会后3个工作日内作出解答。各银行机构应确保展示产品区有专人推介、解释金融产品的相关情况。
7.各地要通过媒体的宣传效应,争取社会各界参与信息交流会,并做好维持现场秩序工作。
(三)反馈阶段
信息交流会结束后,各银行机构每半年填报《银行机构完成市(区)信贷项目情况表》(附件4),报江门市银行同业公会汇总。
五、其他事项
(一)按照市政府的工作安排,今年11月在新会区举办首次信息交流会,新会区政府要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届时请各市、区政府派员到现场观摩。
(二)各市、区及各银行机构要尽快研究确定负责信息交流会工作的领导和工作联络人员(附件5),并于今年11月18日前报市金融办(联系人:李锡强、周健雄,联系电话:3272070,传真:3306072,电子邮箱:jmjrb@jmswsf.com)。
(三)各单位发布的信息要确保真实、准确,由当地政府负责联系新闻媒体采访报道信息交流会。
(四)请各市、区参照市推进企业信息征信系统的做法(江府办[2006]29号文),确保在今年年底前实施企业信息征信系统平台。
附件1:举办政银企信息交流会工作月度安排表
时间 | 主办单位 | 参加单位 | 指导单位 | 地点 | 平台事项 | 主办单位责任人 | 指导单位责任人 | 费用 |
2008年11月 | 新会区政府、市金融办、人行江门市中心支行 | 各企业、各银行机构、区金融办、区发展改革局、区经贸局、区外经贸局 | 江门银监分局、江门市银行同业公会 | 新会区 | 1.银行机构发布信贷品种信息 2.新会区有关部门发布企业信贷需求信息 3.企业与银行交流互动 | 谢锦波 | 黄社奈 李健民 顾曙阳 | 新会区负责 |
2008年12月 | 开平市政府、市金融办、人行江门市中心支行 | 各企业、各银行机构、开平市金融办、开平市发展改革局、开平市经贸局、开平市外经贸局 | 江门银监分局、江门市银行同业公会 | 开平市 | 1.银行机构发布信贷品种信息 2.开平市有关部门发布企业信贷需求信息 3.企业与银行交流互动 | 谢伯欣 | 黄社奈 李健民 顾曙阳 | 开平市负责 |
2009年1月 | 江海区政府、蓬江区政府、市高新区管委会、市金融办、人行江门市中心支行 | 市发展改革局、市经贸局、市外经贸局,各企业、各银行机构、蓬江区、江海区发展改革局、经贸局、外经贸局、金融办 | 江门银监分局、江门市银行同业公会 | 江海区 | 1.银行机构发布信贷品种信息 2.江海区、蓬江区、市高新区管委会有关部门发布企业信贷需求信息 3.企业与银行交流互动 | 利为民 王积俊 郭建红 | 黄社奈 李健民 顾曙阳 | 江海区负责 |
2009年2月 | 台山市政府、市金融办、人行江门市中心支行 | 各企业、各银行机构、台山市金融办、台山市发展改革局、台山市经贸局、台山市外经贸局 | 江门银监分局、江门市银行同业公会 | 台山市 | 1.银行机构发布信贷品种信息 2.台山市有关部门发布企业信贷需求信息 3.企业与银行交流互动 | 李健慈 | 黄社奈 李健民 顾曙阳 | 台山市负责 |
2009年3月 | 鹤山市政府、市金融办、人行江门市中心支行 | 各企业、各银行机构、鹤山市金融办、鹤山市发展改革局、鹤山市经贸局、鹤山市外经贸局 | 江门银监分局、江门市银行同业公会 | 鹤山市 | 1.银行机构发布信贷品种信息 2.鹤山市有关部门发布企业信贷需求信息 3.企业与银行交流互动 | 许建生 | 黄社奈 李健民 顾曙阳 | 鹤山市负责 |
2009年4月 | 恩平市政府、市金融办、人行江门市中心支行 | 各企业、各银行机构、恩平市金融办、恩平市发展改革局、恩平市经贸局、恩平市外经贸局 | 江门银监分局、江门市银行同业公会 | 恩平市 | 1.银行机构发布信贷品种信息 2.恩平市有关部门发布企业信贷需求信息 3.企业与银行交流互动 | 刘东华 | 黄社奈 李健民 顾曙阳 | 恩平市负责 |
2009年5月 | 新会区、江门市金融办、人行江门市中心支行 | 各企业、各银行机构、区金融办、区发展改革局、区经贸局、区外经贸局 | 江门银监分局、江门市银行同业公会 | 新会区 | 1.银行机构发布信贷品种信息 2.新会区有关部门发布企业信贷需求信息 3.企业与银行交流互动 | 谢锦波 | 黄社奈 李健民 顾曙阳 | 新会区负责 |
2009年6月 | 开平市政府、市金融办、人行江门市中心支行 | 各企业、各银行机构、开平市金融办、开平市发展改革局、开平市经贸局、开平市外经贸局 | 江门银监分局、江门市银行同业公会 | 开平市 | 1.银行机构发布信贷品种信息 2.开平市有关部门发布企业信贷需求信息 3.企业与银行交流互动 | 谢伯欣 | 黄社奈 李健民 顾曙阳 | 开平市负责 |
2009年7月 | 蓬江区政府、江海区政府、市高新区管委会、市金融办、人行江门市中心支行 | 市发展改革局、市经贸局、市外经贸局,各企业、各银行机构、蓬江区、江海区发展改革局、经贸局、外经贸局、金融办 | 江门银监分局、江门市银行同业公会 | 蓬江区 | 1.银行机构发布信贷品种信息 2.蓬江区、江海区、市高新区管委会有关部门发布企业信贷需求信息 3.企业与银行交流互动 | 王积俊 利为民 郭建红 | 黄社奈 李健民 顾曙阳 | 蓬江区负责 |
2009年8月 | 台山市政府、市金融办、人行江门市中心支行 | 各企业、各银行机构、台山市金融办、台山市发展改革局、台山市经贸局、台山市外经贸局 | 江门银监分局、江门市银行同业公会 | 台山市 | 1.银行机构发布信贷品种信息 2.台山市有关部门发布企业信贷需求信息 3.企业与银行交流互动 | 李健慈 | 黄社奈 李健民 顾曙阳 | 台山市负责 |
2009年9月 | 鹤山市政府、市金融办、人行江门市中心支行 | 各企业、各银行机构、鹤山市金融办、鹤山市发展改革局、鹤山市经贸局、鹤山市外经贸局 | 江门银监分局、江门市银行同业公会 | 鹤山市 | 1.银行机构发布信贷品种信息 2.鹤山市有关部门发布企业信贷需求信息 3.企业与银行交流互动 | 许建生 | 黄社奈 李健民 顾曙阳 | 鹤山市负责 |
2009年10月 | 恩平市政府、市金融办、人行江门市中心支行 | 各企业、各银行机构、恩平市金融办、恩平市发展改革局、恩平市经贸局、恩平市外经贸局 | 江门银监分局、江门市银行同业公会 | 恩平市 | 1.银行机构发布信贷品种信息 2.恩平市有关部门发布企业信贷需求信息 3.企业与银行交流互动 | 刘东华 | 黄社奈 李健民 顾曙阳 | 恩平市负责 |
说明:1.各市、区政银企合作信息交流平台工作安排为每年两次,其中蓬江区政府、江海区政府、市高新区管委会合办。 2.合作平台的3点事项是基本要素,各地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增设,如金融产品展示,对适应产品进行专项推介等多种形式。 3.参加单位的银行机构是指驻江门市级分行和当地农村信用联社,届时也可由主办单位出面邀请外地银行机构参与。 |
附件2:市(区)企业信贷项目需求调查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200 年 月 日
序号 | 企业、项目名称 | 需要增加贷款(万元) | 可用抵押物价值 | 拟向哪家银行贷款 | 企业联系人及电话 | |||
项目贷款 | 流动资金 贷款 | 土地 | 建筑物 | 动产 | ||||
1 | | | | | | | | |
2 | | | | | | | | |
3 | | | | | | | | |
4 | | | | | | | | |
5 | | | | | | | | |
6 | | | | | | | | |
7 | | | | | | | | |
8 | | | | | | | | |
9 | | | | | | | | |
10 | | | | | | | | |
11 | | | | | | | | |
12 | | | | | | | | |
13 | | | | | | | | |
14 | | | | | | | | |
15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本表由各市、区在信息发布会上发布并印发。 |
附件3:金融机构参加政银企信息交流会人员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月日
序号 | 参加单位 | 参加人员 姓名 | 职务 | 发布信息内容 | 摊位展示占地面积 | |
1 | | | | | | |
2 | | | | | | |
3 | | | | | | |
4 | | | | | | |
5 | | | | | | |
6 | | | | | | |
7 | | | | | | |
8 | | | | | | |
9 | | | | | | |
10 | | | | | | |
11 | | | | | | |
12 | | | | | | |
13 | | | | | | |
14 | | | | | | |
15 | | | | | | |
16 | | | | | | |
本表由江门银监分局、市银行同业公会和各银行机构每月15日前填报后,送人行江门市中心支行整理,每月20日前报市金融办。 | |
附件4:银行机构完成市(区)企业信贷项目情况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月日
序号 | 银行机构名称 | 政府推介的信贷项目数量 | 信贷意向(贷款或授信)金额 | 发生授信或贷款项目数量 | 发生授信或贷款金额 | 备注 |
1 | | | | | | |
2 | | | | | | |
3 | | | | | | |
4 | | | | | | |
5 | | | | | | |
6 | | | | | | |
7 | | | | | | |
8 | | | | | | |
9 | | | | | | |
10 | | | | | | |
11 | | | | | | |
12 | | | | | | |
13 | | | | | | |
14 | | | | | | |
15 | | | | | | |
| 合计 | | | | | |
本表由各银行机构每半年结束后20天内报市银行同业公会。 |
附件5:政银企信息交流会联系表
单位名称 | 分管领导 | 职务 | 联系电话 | 手机号码 | 联系人姓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手机号码 | 电子邮箱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备注:各市、区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各银行机构负责金融信息发布工作的领导、联系人(包括姓名、职务、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 报市金融办,联系人:李锡强、周健雄,联系电话:3272070,传真:33060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