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协议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而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对外所借取得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另一方对债务也没有进行确认,那么,该债务则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应当由一方个人承担,但夫妻双方仍可以约定共同偿还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一千零八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