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杭州市委宣传部、杭州市司法局、杭州市依法治市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1年“12·4”

2020年07月29日05:24:39
发布部门: 中共杭州市委宣传部、杭州市司法局、杭州市依法治市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文号: 杭依普办[2011]13号

各区、县(市)委宣传部、司法局、依普办,市直属各单位:

2011年是“六五”普法启动之年。为进一步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确保我市“六五”普法规划的实施起好步、开好局,根据中央和省有关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2011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二、宣传重点

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着力宣传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六五”普法规划。

--突出加强宪法的学习宣传。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大力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地位,大力宣传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大力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等内容,使广大人民群众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

--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基本经验及其基本构成、基本特征。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相关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方面的法律,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充分发挥法律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保障作用。

--大力宣传全国、省、市“六五”普法规划及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宣传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重要意义、“六五”普法规划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主要任务,宣传各地“六五”普法规划的主要特色和具体举措,为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活动安排

活动从11月中旬开始至12月中旬结束。各地、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部署安排本地、本系统宣传活动。

市级主要安排以下活动:

1、召开杭州市“六五”普法项目建设工作座谈会,总结推广“黄龙商圈法治cbd”的做法,推动“六五”普法项目建设;

2、举行杭州市朝晖法治公园开园仪式,促进法治文化载体建设,推动我市法治文创产业的发展;

3、开展以“法在心中”为主题的青少年法制宣传广场活动,促进青少年学法用法,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

4、制作并播放杭州市普法宣传片,宣传我市“六五”普法规划,营造“六五”普法的良好氛围;

5、开展社区律师访千家活动,组织每名社区律师走访1-2户家庭,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维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

6、开展百场婚姻法社区巡回演讲咨询活动,宣讲婚姻法司法解释有关内容,推动“文明家庭”创建;

7、举办全市社区工作者和农村干部法律知识培训班,提高基层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治理水平;

8、举办市民学法大讲堂,宣传解决劳动争议的有关法律法规,推动“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

9、通过检查验收命名一批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促进基层依法治理;

10、开展全省优秀法制副校长评选活动,促进学校法制教育工作;

11、开展送法下乡活动,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法制保障。

12、举办“12·4”大型广场法制宣传活动,营造法制宣传学习的浓厚氛围;

四、工作要求

各地、各单位要从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进一步推进我市普法教育依法治市的高度,充分认识“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的重要性,把宣传活动做细、做实、做出成效。

(一)精心组织策划。各地、各部门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和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制定宣传活动方案,确保方案落到实处。

(二)创新载体形式。各地、各单位要创新宣传的载体和形式,提高宣传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要在充分发挥传统媒体作用的同时,积极运用网络、手机、车载媒体等新兴媒体。要在继续坚持专栏、专版、法制讲座、知识竞赛和法律咨询等传统形式的基础上,进一步丰富宣传形式。要根据我市“六五”普法规划有关普法项目建设的要求,将宣传活动与规划实施有机结合,主要以项目启动的形式开展本地、本单位“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主场活动。

(三)加强协调配合。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多方联动,形成规模,壮大声势,进一步扩大宣传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要加强横向的沟通、纵向的指导,合力做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

各地、各单位活动方案及活动开展情况,请及时报送市依普办。

联系人:胡 燕 王晴

联系电话:85154334,85158475邮箱:hzsypb@163.com。

中共杭州市委宣传部

杭州市司法局

杭州市依法治市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