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发布文号: 国中医药继教办发[201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各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直报单位:
为提高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质量,加强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管理,做好2012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与2011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总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2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
本年度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纸质申报同步进行的方式。
(一)网上申报程序
1.拟申报2012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单位,按照《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登录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官网(www.satcm.gov.cn)进入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网络管理系统,点击申报单位登录按钮,按使用手册进行操作,将电子版申报材料通过该网络管理系统,报各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审核。
2.各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登录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网络管理系统,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并将审核结果通过该网络管理系统,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3.各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直报单位网上申报程序分两步进行:
第一步,各直报单位下属的各项目申报单位登录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网络管理系统,将电子版申报材料通过该网络管理系统,报各直报单位审核;
第二步,各直报单位登录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网络管理系统,对本单位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并将审核结果通过该网络管理系统,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基地,按照《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管理办法》要求,登录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网络管理系统,点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继续教育基地申报登录按钮,将电子版申报材料通过该网络管理系统,报各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审核。
5.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网络管理系统的使用手册详见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网络管理系统下载中心(下载文件名: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网络管理系统使用手册)。
(二)纸质申报程序
各申报单位按照《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填写《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表》(附件1),将纸质申报材料报各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经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直报单位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盖章后,将《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表》(一式3份)报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项目申报工作截止日期为2011年12月15日(以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二、2011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总结
为加强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管理,请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医药继续教育学分管理的通知》(国中医药发〔2009〕10号)要求,认真做好如下总结工作:
(一)各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和直报单位总结2011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执行情况。工作总结包括本省2011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执行的总体情况、取得成绩、存在问题和相关建议,并填写《2011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汇总表》(附件2)。
(二)已完成2011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而未上报执行情况资料的项目主办单位,填写《2011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执行情况资料延迟或未报送原因说明表》(附件3),经各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和直报单位汇总后,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三)未按期完成2011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主办单位,填写《2011年度未执行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延期申请表》(附件4),经各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和直报单位汇总后,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按照《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管理办法》(国中医药继教委发〔2007〕2号)精神,继续教育项目应当按年度计划实施,年度内未实施的项目须重新申报,并经核准后,方可在2012年组织实施。
以上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11年12月31日(以邮戳为准)。
三、2012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有关要求
(一)以下几种情况之一将不予受理2012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申报:
1.网上申报与纸质申报任一材料缺失或网上与纸质申报材料填写内容不统一者。
2.已举办2011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但未于2011年12月31日前将项目执行情况报送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者。
3.未按期完成2011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且未于2011年12月31日前将《2011年度未执行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延期申请表》报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备案者。
(二)项目实施不得委托其他单位代为举办。
四、联系方式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师承继教处(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工体西路1号
邮 编:100027
联 系 人:吴厚新 张欣霞
联系电话:010-59957647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附件1:
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所属学科
申报单位
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申报时间
填表说明:
一、本申报表填写内容须实事求是,表达应简明扼要。填写内容含糊不清、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
二、主办单位为申报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单位,承办单位为实际组织实施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单位。
三、“项目编号”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填写。表格内选择项内容在内打“√”即可。培训对象所属科别应具体注明,如中医内科脑病科、中医外科皮肤科、中药生药、中药药理、管理等。
四、培训内容为中医药新技术、新方法和科研成果的引进应用与推广者,应在申报表后附相关辅助证明材料。
五、本申报表须用a4纸打印,超出格式者可另加页。所有填写内容必须真实有效,确无填写内容时请填“无”。
六、本申报表须按规定要求如期(以邮戳为准)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东城区工体西路1号,100027),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10-59957647 59957643
电子邮箱:scjjc@satcm.gov.cn
一、基本信息
二、师资水平
三、培训目的、内容及前期工作基础
四、审批意见
附件2:
2011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汇总表
省/单位(盖章): _______________批准项目数量:_____ 已完成数量:_____
注:填写顺序依次为规定期限内报送执行情况资料的项目、延迟报送执行情况资料的项目、未报送执行情况资料的项目、未执行的项目。
附件3:
2011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执行情况资料延迟或未报送原因说明表
附件4:
2011年度未执行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延期申请表
发布文号: 国中医药继教办发[201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各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直报单位:
为提高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质量,加强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管理,做好2012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与2011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总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2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
本年度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纸质申报同步进行的方式。
(一)网上申报程序
1.拟申报2012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单位,按照《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登录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官网(www.satcm.gov.cn)进入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网络管理系统,点击申报单位登录按钮,按使用手册进行操作,将电子版申报材料通过该网络管理系统,报各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审核。
2.各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登录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网络管理系统,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并将审核结果通过该网络管理系统,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3.各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直报单位网上申报程序分两步进行:
第一步,各直报单位下属的各项目申报单位登录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网络管理系统,将电子版申报材料通过该网络管理系统,报各直报单位审核;
第二步,各直报单位登录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网络管理系统,对本单位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并将审核结果通过该网络管理系统,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基地,按照《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管理办法》要求,登录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网络管理系统,点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继续教育基地申报登录按钮,将电子版申报材料通过该网络管理系统,报各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审核。
5.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网络管理系统的使用手册详见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网络管理系统下载中心(下载文件名: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网络管理系统使用手册)。
(二)纸质申报程序
各申报单位按照《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填写《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表》(附件1),将纸质申报材料报各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经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直报单位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盖章后,将《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表》(一式3份)报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项目申报工作截止日期为2011年12月15日(以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二、2011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总结
为加强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管理,请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医药继续教育学分管理的通知》(国中医药发〔2009〕10号)要求,认真做好如下总结工作:
(一)各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和直报单位总结2011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执行情况。工作总结包括本省2011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执行的总体情况、取得成绩、存在问题和相关建议,并填写《2011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汇总表》(附件2)。
(二)已完成2011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而未上报执行情况资料的项目主办单位,填写《2011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执行情况资料延迟或未报送原因说明表》(附件3),经各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和直报单位汇总后,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三)未按期完成2011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主办单位,填写《2011年度未执行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延期申请表》(附件4),经各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和直报单位汇总后,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按照《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管理办法》(国中医药继教委发〔2007〕2号)精神,继续教育项目应当按年度计划实施,年度内未实施的项目须重新申报,并经核准后,方可在2012年组织实施。
以上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11年12月31日(以邮戳为准)。
三、2012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有关要求
(一)以下几种情况之一将不予受理2012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申报:
1.网上申报与纸质申报任一材料缺失或网上与纸质申报材料填写内容不统一者。
2.已举办2011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但未于2011年12月31日前将项目执行情况报送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者。
3.未按期完成2011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且未于2011年12月31日前将《2011年度未执行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延期申请表》报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备案者。
(二)项目实施不得委托其他单位代为举办。
四、联系方式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师承继教处(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工体西路1号
邮 编:100027
联 系 人:吴厚新 张欣霞
联系电话:010-59957647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附件1:
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所属学科
申报单位
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申报时间
填表说明:
一、本申报表填写内容须实事求是,表达应简明扼要。填写内容含糊不清、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
二、主办单位为申报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单位,承办单位为实际组织实施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单位。
三、“项目编号”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填写。表格内选择项内容在内打“√”即可。培训对象所属科别应具体注明,如中医内科脑病科、中医外科皮肤科、中药生药、中药药理、管理等。
四、培训内容为中医药新技术、新方法和科研成果的引进应用与推广者,应在申报表后附相关辅助证明材料。
五、本申报表须用a4纸打印,超出格式者可另加页。所有填写内容必须真实有效,确无填写内容时请填“无”。
六、本申报表须按规定要求如期(以邮戳为准)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东城区工体西路1号,100027),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10-59957647 59957643
电子邮箱:scjjc@satcm.gov.cn
一、基本信息
主办单位 | 名 称 |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
资 质 | 地(市)级以上医疗机构 教育部登记注册的开设中医药类专业的教育机构 省级以上中医药科研机构 省级以上中医药学术团体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或重点专科(专病) 受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委托开办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单位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基地 | |||||||||
承办单位 | 名 称 |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
资 质 | 地(市)级以上医疗机构 教育部登记注册的开设中医药类专业的教育机构 省级以上中医药科研机构 省级以上中医药学术团体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或重点专科(专病) 受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委托开办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单位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基地 | |||||||||
项目实施方式 | 培训班 研修班 现代远程教育 其他 | |||||||||
培训对象 | 所属科别 | |||||||||
培训范围 | 全国 本地区 农村 城市社区 | |||||||||
人员层次 | 初级 中级 高级 | |||||||||
拟培训人数 | | 收费标准 | | |||||||
拟培训地点 | 省(市、区) 市 | |||||||||
拟培训日期 |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 |||||||||
教学时数 | | 考核办法 | | 拟授学分 | |
二、师资水平
项目负责人或主讲人 | 姓名 | | 出生年月 | | ||
毕业时间 | | 毕业学校 | | |||
专业 | | 学历学位 | |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箱 | | |||
学术水平和技术专长 | | |||||
教师姓名 | 技术 职务 | 所在单位 | 授课题目 | 学时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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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培训目的、内容及前期工作基础
办培训目的 | | ||||
项培训主要内容及学术水平 | |||||
主主办单位与项目相关工作概况 | 近三年举办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情况 | ||||
项目名称 | 项目 负责人 | 举办 时间 | 授予 学分数 | 审批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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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支撑条件 |
四、审批意见
主办单位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
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
国家 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学科组审查意见 | (签字) 年月日 |
国家 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审批意见 | (签字) 年月日 |
备 注 |
附件2:
2011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汇总表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举办时间 | 是否执行 | 培训人数 | 证书发放数量 | 执行情况送报时间 | 主办单位 | 负责人 | 联系方式 |
省/单位(盖章): _______________批准项目数量:_____ 已完成数量:_____
注:填写顺序依次为规定期限内报送执行情况资料的项目、延迟报送执行情况资料的项目、未报送执行情况资料的项目、未执行的项目。
附件3:
2011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执行情况资料延迟或未报送原因说明表
项目名称 | | |||
项目编号 | | 举办时间 | | |
主办单位 | | 报送时间 | | |
延迟或未报送执行情况资料原因 | ||||
项目主办单位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单位签章) | |||
省级中医药 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审核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单位签章) |
附件4:
2011年度未执行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延期申请表
项目名称 | | |||
项目编号 | | 原拟举办时间 | | |
主办单位 | | |||
项目未执行原因说明 | ||||
项目延期执行时间及说明 | ||||
项目主办单位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单位签章) | |||
省级中医药 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审核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单位签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