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司关于组织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科研人员能力培训(第三轮)的通知

2020年07月19日07:56:04
发布部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发布文号: 国中医药科技中医便函[2011]174号

各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各有关单位:

按照我局科技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临床科研骨干能力培训大纲的具体要求,我司定于2011年12月上旬在杭州组织第三轮基地临床科研人员能力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中医新药/院内制剂研发的思路和方法;

(二)中医文献的检索与利用;

(三)名老中医经验传承的手段和方法;

(四)中医文化与原创思维;

(五)中医临床实践指南与临床路径制定的共性方法;

(六)临床研究报告的国际规范及sci论文撰写。

二、培训人员

(一)各基地业务分管领导,科研管理人员,课题负责人,临床科研骨干(尤其是参与重点病种研究的科研骨干人员),基地办公室人员;

(二)基地所在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及相关机构科研管理人员;

(三)其他临床研究单位科研管理人员及科研骨干可申请参加。

三、会议时间

2011年12月2日(周五)报到,12月3-7日5天培训。

四、会议地点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具体地址另行通知。

五、联系人

科技司中医科技处(基地办公室) 陈军(010-59957712)

中国中医药科技开发交流中心 李珊(010-64176168)

六、有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于11月15日前将回执发送基地办邮箱: jdb@satcm.gov.cn,请参加人员带着实际问题参加培训,培训过程中可与专家做互动交流;

(二)培训合格后,我司将颁发培训合格证书及授予相应国家级继教学分12分;

(三)培训人员每人需交纳500元会务及材料费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食宿可由会议统一安排。

(四)本次培训委托中国中医药科技开发交流中心、北京中医药大学循证医学中心和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浙江省中医院负责组织,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参会回执表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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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于11月15日前将《参会回执》发送至jdb@satcm.gov.cn ,或传真至:010-59957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