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的决定

2020年07月24日00:14:10
发布部门: 四川省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文号: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的决定》已由成都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6年10月27日通过,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07年9月27日批准,特此公告。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7年10月23日

附:2006年10月27日成都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2007年9月27日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
成都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废止《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