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原则上是给到子女成年,一般是指18周岁。
第一、双方可以协议对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和期限的长短做出约定,如果协议不成,则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原则上给付至18周岁;
第二、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第三、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当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者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学校就读的,比如现在的好多大学生;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条件的。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一条、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