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深圳市统计登记管理规定》的通知

2020年07月25日00:28:39
发布部门: 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深府办[2006]213号
鉴于《关于废止〈关于木材集中统一管理的决定〉等9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粤府办(2005)39号)已明文废止《广东省统计单位登记管理规定》(粤府函(1995)168号),广东省统计局已发布《关于停止统计登记工作的通知》(粤统字(2005)24号),现决定废止《深圳市统计登记管理规定》(深府函(1999)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