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云南省环境保护局
发布文号: 云环发[2006]233号
各州、市环保局:
现将《2006年云南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围绕环境保护中心工作,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参照执行。
附件:2006年云南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云南省环境保护局
二○○六年四月六日
附件:
2006年云南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十一五'期间,是我省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关键时期和加快发展的重要阶段。省委七届七次全会提出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快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建设的发展战略,把环境保护工作摆在了更加重要的位置,环境保护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和挑战,全省各级环保宣教部门要研究新形势、解决新问题,围绕全面完成重点环保任务,以提高全民环境意识为着力点,创新工作思路,采取有力措施,加大环保宣教力度,积极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一、总体思路:全面宣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七届七次会议精神,大力宣传《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按照《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1996-2010年)》,围绕环保中心工作,以弘扬环境文化,倡导生态文明为重点,以党政领导干部和重点企业负责人、青少年、城市社区和农村乡镇为主要宣传对象广泛进行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宣教工作要坚持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创新方法、丰富手段;坚持正面宣传、正面引导;坚持走政府主导、市场推进、公众参与的路子。通过环境宣传教育,提高全省广大人民群众环境保护意识,营造加强环境保护,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宣教主题
2006年全省环境宣传教育主题是:'环境保护与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围绕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关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精神,结合各地区环保中心工作,紧扣环境宣教主题,开展好宣传教育工作。
三、宣教要点
(一)全面深入地宣传'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理论与实践。组织环境保护工作者、民间环保人士及致力于环境保护的专家、学者进行多层次的理论研讨,就落实科学发展观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形成一套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对实践活动具有指导意义的理论成果,推出一批高质量的理论文章和专著。邀请专家、学者组成演讲团深入到工矿企业、街道、社区、学校、农村,广泛宣讲如何'落实科学发展观',怎样'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加深人们对环境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升环境保护工作地位。
(二)大力宣传《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决定》是总结过去、指导当前、引领未来环境保护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各级环保部门要把宣传贯彻《决定》作为宣教工作的重点,与落实宣教工作各项任务紧密结合起来,贯穿于环境宣教工作的全过程。要通过电视、广播、图书、报刊、网络等有效手段,大力宣传;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环境保护工作者要切实领会《决定》的精神实质,为贯彻落实好《决定》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三)宣传好《'十一五'国家环境保护规划》和《'十一五'云南省环境保护规划》。2006年,我国将出台《'十一五'国家环境保护规划》,我省也将出台《'十一五'云南省环境保护规划》。通过宣传教育使环保系统广大职工统一思想,明确目标。为全面完成'十一五'环保规划打下坚实思想基础。各级环保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把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精神和我省环保工作取得的成绩、现状及今后的规划及时、准确的传达给广大公众。
(四)组织好'六·五'世界环境日的宣传工作。今年我省'六·五'世界环境日的主会场分别设在昆明市和玉溪市,通过两个重点城市大规模的宣传活动,辐射和带动全省各州、市的宣传活动。各地要结合工作实际及特点,组织主题鲜明、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引导公众正确认识我省环境保护所面临的形势,大力普及环保知识,正面宣传我省和当地在生态保护和湖泊、污染治理方面采取的措施和成果,努力使宣传活动产生广泛、深远的社会影响。
(五)大力推进'绿色创建'活动。认真组织好第三批省级绿色学校的评选与表彰工作;推进绿色社区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管理,结合新时期环境保护工作的特点及要求,进一步完善和深化创建指标体系,赋予'绿色创建'工作以新的内涵;继续做好相关培训工作;组织好社区居民、学校师生开展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主题的环境保护活动;组织创建活动经验总结与交流活动;今年要完成创建省级绿色学校70所,省级绿色社区40个,合同有关部门启动绿色大学或绿色酒店的创建工作。
(六)进一步加强决策层的可持续发展意识宣传教育。切实加强对各级党政领导的环境教育,继续开展县级环保局长和县级党政领导干部的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可持续发展意识,提高决策层的'科学发展'的决策水平。进一步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和建立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途径和机制。
(七)持续推进环境文化建设。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主题,结合云南丰富的民族文化资源,通过征集、创作环保公益歌曲、赞歌、散文和云南各民族有关环境保护的民风民俗(文字、图片、实物)等,推出一批感染人、激励人、教育人的环境文化作品,营造有利于环境保护事业发展的文化氛围。
(八)全面启动面向农村的环境教育。各地要认真落实2005年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人口资源座谈会上提出的'要启动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的指示,结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精神,以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如广播、电视、图片、挂图、幻灯、文艺表演等,开展环保知识下乡活动。把环境宣教工作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紧密结合起来,促进农村环境文化和生态文明建设。
(九)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引导和监督作用。进一步完善新闻发布制度,提高新闻发布水平,及时宣传报道重大的环境保护活动和重要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用好云南日报、春城晚报已有的环保宣传版面,力争在云南电视台、云南人民广播电台开设环保专栏节目。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户外广告,形成立体的、全方位的宣传,加大环境保护对外宣传力度。积极邀请新闻媒体参加执法检查和环保专项行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
(十)加强协调,形成合力,提高效益。一是加强省、州(市)、县三级环保部门宣教工作的合作,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各地要认真总结《2001年-2005年全国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纲要》落实情况和'十五'期间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取得的成绩与经验,找出存在问题,明确努力方向;二是加强与环保NGO组织的联系,搭建政府与环保NGO组织沟通、联系的平台,积极引导NGO组织以正确的方式和途径参与环保事业;三是加强与省内外、国内外环境宣教部门的合作,学习先进经验和方法,联合开展宣教活动,提高环境宣教工作效益。
(十一)加强环境宣教队伍的能力建设。各地要根据《全国环保系统环境宣传教育机构规范化建设标准》,积极创造条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提高环境宣教队伍的工作能力建设;各地要在认真总结'十五'期间环境宣教工作的基础上,明确目标,确定工作重点,加强与有关单位和部门的协调,加大环保宣教机构建设力度,努力使环境宣教工作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初步形成全省环境宣教工作体系。
二○○六年四月六日
发布文号: 云环发[2006]233号
各州、市环保局:
现将《2006年云南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围绕环境保护中心工作,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参照执行。
附件:2006年云南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云南省环境保护局
二○○六年四月六日
附件:
2006年云南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十一五'期间,是我省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关键时期和加快发展的重要阶段。省委七届七次全会提出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快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建设的发展战略,把环境保护工作摆在了更加重要的位置,环境保护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和挑战,全省各级环保宣教部门要研究新形势、解决新问题,围绕全面完成重点环保任务,以提高全民环境意识为着力点,创新工作思路,采取有力措施,加大环保宣教力度,积极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一、总体思路:全面宣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七届七次会议精神,大力宣传《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按照《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1996-2010年)》,围绕环保中心工作,以弘扬环境文化,倡导生态文明为重点,以党政领导干部和重点企业负责人、青少年、城市社区和农村乡镇为主要宣传对象广泛进行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宣教工作要坚持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创新方法、丰富手段;坚持正面宣传、正面引导;坚持走政府主导、市场推进、公众参与的路子。通过环境宣传教育,提高全省广大人民群众环境保护意识,营造加强环境保护,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宣教主题
2006年全省环境宣传教育主题是:'环境保护与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围绕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关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精神,结合各地区环保中心工作,紧扣环境宣教主题,开展好宣传教育工作。
三、宣教要点
(一)全面深入地宣传'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理论与实践。组织环境保护工作者、民间环保人士及致力于环境保护的专家、学者进行多层次的理论研讨,就落实科学发展观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形成一套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对实践活动具有指导意义的理论成果,推出一批高质量的理论文章和专著。邀请专家、学者组成演讲团深入到工矿企业、街道、社区、学校、农村,广泛宣讲如何'落实科学发展观',怎样'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加深人们对环境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升环境保护工作地位。
(二)大力宣传《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决定》是总结过去、指导当前、引领未来环境保护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各级环保部门要把宣传贯彻《决定》作为宣教工作的重点,与落实宣教工作各项任务紧密结合起来,贯穿于环境宣教工作的全过程。要通过电视、广播、图书、报刊、网络等有效手段,大力宣传;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环境保护工作者要切实领会《决定》的精神实质,为贯彻落实好《决定》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三)宣传好《'十一五'国家环境保护规划》和《'十一五'云南省环境保护规划》。2006年,我国将出台《'十一五'国家环境保护规划》,我省也将出台《'十一五'云南省环境保护规划》。通过宣传教育使环保系统广大职工统一思想,明确目标。为全面完成'十一五'环保规划打下坚实思想基础。各级环保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把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精神和我省环保工作取得的成绩、现状及今后的规划及时、准确的传达给广大公众。
(四)组织好'六·五'世界环境日的宣传工作。今年我省'六·五'世界环境日的主会场分别设在昆明市和玉溪市,通过两个重点城市大规模的宣传活动,辐射和带动全省各州、市的宣传活动。各地要结合工作实际及特点,组织主题鲜明、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引导公众正确认识我省环境保护所面临的形势,大力普及环保知识,正面宣传我省和当地在生态保护和湖泊、污染治理方面采取的措施和成果,努力使宣传活动产生广泛、深远的社会影响。
(五)大力推进'绿色创建'活动。认真组织好第三批省级绿色学校的评选与表彰工作;推进绿色社区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管理,结合新时期环境保护工作的特点及要求,进一步完善和深化创建指标体系,赋予'绿色创建'工作以新的内涵;继续做好相关培训工作;组织好社区居民、学校师生开展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主题的环境保护活动;组织创建活动经验总结与交流活动;今年要完成创建省级绿色学校70所,省级绿色社区40个,合同有关部门启动绿色大学或绿色酒店的创建工作。
(六)进一步加强决策层的可持续发展意识宣传教育。切实加强对各级党政领导的环境教育,继续开展县级环保局长和县级党政领导干部的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可持续发展意识,提高决策层的'科学发展'的决策水平。进一步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和建立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途径和机制。
(七)持续推进环境文化建设。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主题,结合云南丰富的民族文化资源,通过征集、创作环保公益歌曲、赞歌、散文和云南各民族有关环境保护的民风民俗(文字、图片、实物)等,推出一批感染人、激励人、教育人的环境文化作品,营造有利于环境保护事业发展的文化氛围。
(八)全面启动面向农村的环境教育。各地要认真落实2005年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人口资源座谈会上提出的'要启动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的指示,结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精神,以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如广播、电视、图片、挂图、幻灯、文艺表演等,开展环保知识下乡活动。把环境宣教工作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紧密结合起来,促进农村环境文化和生态文明建设。
(九)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引导和监督作用。进一步完善新闻发布制度,提高新闻发布水平,及时宣传报道重大的环境保护活动和重要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用好云南日报、春城晚报已有的环保宣传版面,力争在云南电视台、云南人民广播电台开设环保专栏节目。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户外广告,形成立体的、全方位的宣传,加大环境保护对外宣传力度。积极邀请新闻媒体参加执法检查和环保专项行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
(十)加强协调,形成合力,提高效益。一是加强省、州(市)、县三级环保部门宣教工作的合作,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各地要认真总结《2001年-2005年全国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纲要》落实情况和'十五'期间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取得的成绩与经验,找出存在问题,明确努力方向;二是加强与环保NGO组织的联系,搭建政府与环保NGO组织沟通、联系的平台,积极引导NGO组织以正确的方式和途径参与环保事业;三是加强与省内外、国内外环境宣教部门的合作,学习先进经验和方法,联合开展宣教活动,提高环境宣教工作效益。
(十一)加强环境宣教队伍的能力建设。各地要根据《全国环保系统环境宣传教育机构规范化建设标准》,积极创造条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提高环境宣教队伍的工作能力建设;各地要在认真总结'十五'期间环境宣教工作的基础上,明确目标,确定工作重点,加强与有关单位和部门的协调,加大环保宣教机构建设力度,努力使环境宣教工作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初步形成全省环境宣教工作体系。
二○○六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