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卫生局关于下发《上海市实施国家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项目方案》的通知

2020年07月20日09:35:52
发布部门: 上海市卫生局
发布文号:
浦东新区卫生局、普陀区卫生局、崇明县卫生局,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各有关大学,有关市级医院: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医改方案中关于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的精神,按照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关于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项目的要求,结合本市医院对口支援云南省县级医院工作开展实际,我局制定了《上海市实施国家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项目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项目方案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局医疗服务监管处联系。
  上海市卫生局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上海市实施国家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项目方案

 为贯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精神,落实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实施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项目的通知》(卫办医管函[2010]670号)、《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卫办医管函[2010]1078号)、《关于做好2011年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工作的通知》(卫办医管函[2011]368号)相关工作要求,提高县级医院骨干医师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根据卫生部已下达的培训名额分配办法,在2010年接收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工作基础上,经商云南省卫生厅,上海市卫生局从2011年开始实施国家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项目。

一、项目目标

为本市对口支援的云南省及崇明县培训205名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养一支留得住、用得上,临床医疗技术基本功扎实,掌握相关专科临床适宜技术和临床路径,保证医疗安全,满足农村患者医疗服务基本需要的骨干医师队伍。

二、项目范围与内容

(一)项目范围

在原有本市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项目和上海市医院对口支援云南省县级医院工作的基础上,有计划地安排205名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到本市各大医院培训,其中重点是为我市对口支援的云南省县级医院培训185名骨干医师,同时为本市崇明县培训20名骨干医师。

(二)项目内容

1、培训医院和范围。本市培训医院范围为已参加对口支援云南省县级医院工作的19家医院。其中除新华、龙华、岳阳、曙光、中医等5家医院各承担9名骨干医师的培训任务外,其余14家医院各承担10名,共计185名(具体培训任务分配表见附件1)。本市20名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任务由崇明县卫生局具体负责,由新华等市级医院承担。

2、培训对象。以县级医院(含县医院和县中医医院)主治医师或从事本专业5年以上的执业医师为主,根据需要可以适当安排护理和医技人员。

3、培训方式。采取“导师制”,由培训医院确定对应的二级专科,并指定专人承担“一对一”临床技能培训任务。

4、培训时间。原则上1年。临床医师不少于1年;护理和医技科室人员可半年轮换。

5、培训内容。重点培训骨干医师临床思维、医患关系有效沟通和临床技术操作能力,帮助受训人员熟练掌握临床常见病、多发病和适宜技术。了解部分疑难重症基本的诊断和鉴别诊断及治疗知识,了解县级医院专科建设和管理基本知识,有效提高县级医院服务能力和水平。

三、实施原则

(一)统筹安排。根据本市落实国家医改任务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要求,把项目实施与本市“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对口支援云南省县级医院项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等工作紧密结合,形成合力。

(二)分工负责。上海市卫生局会云南省卫生厅等相关部门具体组织实施,提出任务及要求。各办医主体(上级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督促所属医院保质保量完成培训任务。

(三)注重实效。各培训医院要加强学员管理和考核,确保学以致用,培训工作取得实效。

四、组织实施和经费保障

上海市卫生局制定项目方案并报卫生部备案,会各办医主体(上级主管部门)对各培训医院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

培训医院要按照培训方案,制订有针对性的培训计划,加强对培训人员的培训过程管理和培训结业考核评价工作。与受训医院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及时解决培训人员接受培训期间出现的相关问题。

经费保障事宜,经商云南省卫生厅,拟参照以往接收来沪进修培训人员项目的标准,暂由派出和接收医院共同承担(其中包括中央财政对云南省每名派出受训医师的补助)。同时,市卫生局积极向市财政局、市政府合作交流办等部门争取对该项目的资金支持。
五、监督管理与总结评估

(一)上海市卫生局会各办医主体(上级主管部门)加强对项目工作的监督管理,对项目进展情况及时进行检查。对工作突出的培训医院予以表扬,对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处理。

(二)项目结束后,由上海市卫生局会云南省卫生厅和本市各办医主体(上级主管部门)对项目工作进行年度考核评估,包括骨干医师水平能力提高、业务工作开展、对医院重点科室建设的贡献等情况,并将评估结果报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请各办医主体(上级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督促所属医院尽快成立组织架构,落实专人负责此项目。请各系统于6月2日之前将19家培训医院负责此项目的联系人名单报我局,由我局报云南省卫生厅后将名单下发至各受训医院。培训和受训医院应主动联系对接,务必于6月底前完成受训医师的报到工作;请崇明县卫生局同步做好本市20名骨干医师培训工作。请各办医主体(上级主管部门)、崇明县卫生局于6月30日前负责将本系统项目具体实施计划和骨干医师培训信息表(见附件2)报我局。

上海市卫生局联系人:陈小丽,电话:22121557,传真:22121569,电子邮箱:chenxiaoli@smhb.gov.cn。该方案电子版请至公共邮箱shwsjygcgk@163.com下载,密码:111111。

附件1:《上海市医院承担云南省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名额分配表》

附件2:《上海市2011年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信息表》
 附件1:

上海市医院承担云南省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名额分配表

序号接收培训医院接收培训名额受训医院
1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10名)3昆明市嵩明县医院
2昆明市宜良县医院
2昆明市呈贡县医院
1昆明市东川区医院
1昆明市禄劝县医院
1昆明市石林县医院
2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9名)3昆明市安宁市中医院
3昆明市禄劝县中医院
3德宏州盈江县中医院
3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10名)3曲靖市富源县医院
3曲靖市罗平县医院
3曲靖市马龙县医院
1曲靖市陆良县医院
4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9名)3曲靖市宣威市中医院
3曲靖市罗平县中医院
3昭通市永善县中医院
5普陀区中心医院(10名)3玉溪市江川县医院
3玉溪市元江县医院
3玉溪市华宁县医院
1玉溪市峨山县医院
6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岳阳医院(9名)3玉溪市通海县中医院
3玉溪市元江县中医院
3玉溪市易门县中医院
7上海市东方医院(10名)3楚雄州大姚县医院
3楚雄州姚安县医院
3楚雄州禄丰县医院
1楚雄州南华县医院
8复旦大学附属金山医院(10名)3昭通市彝良县医院
3昭通市绥江县医院
3昭通市镇雄县医院
1昭通市永善县县医院
9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三人民医院(10名)3迪庆州香格里拉医院
3迪庆州维西县医院
3迪庆州德钦县医院
1曲靖市陆良县医院
10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10名)3丽江市玉龙县医院
3丽江市华坪县医院
3丽江市宁蒗县医院
1丽江市永胜县医院
11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10名)3怒江州人民医院
3怒江州泸水县医院
3怒江州兰坪县医院
1怒江州贡山县医院
12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10名)3大理州祥云县医院
2大理州剑川县医院
1大理州洱源县医院
2大理州宾川县医院
2大理州弥渡县医院
13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9名)3保山市龙陵县医院
2保山市腾冲县医院
2保山市隆阳区医院
2保山市施甸县医院
14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10名)3德宏州潞西市医院
3德宏州瑞丽市医院
3德宏州盈江县医院
1德宏州梁河县医院
15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10名)3临沧市双江县医院
3临沧市耿马县医院
3临沧市云县医院
1临沧市镇源县医院
16上海华东医院(10名)3普洱市宁洱县医院
3普洱市江城县医院
3普洱市镇源县医院
1普洱市景东县医院
17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10名)3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医院
3西双版纳勐海县医院
3西双版纳州勐腊县医院
1红河州弥勒县医院
18上海市中医医院(9名)3红河州个旧市中医院
3红河州开远市中医院
3丽江市华坪县中医院
19上海同济大学附属同济医院(10名)3文山州富宁县医院
3文山州西畴县医院
3文山州砚山县医院
1红河州弥勒县医院
合计185名。注:新华等市级医院还需承担本市20名骨干医师培训任务。

 附件2:

2011年上海市医院(区县)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信息表(样表,可续)

序号骨干医师(名单)带教导师(名单)县级医院培训医院培训专业培训起止时间备注
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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