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文号: 深卫人发[2011]294号
深圳市儿童医院:
你院提交的《关于增设妇女保健科(青春期保健专业)诊疗科目的请示》收悉。经核实申请材料后,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我委同意你院增设妇女保健科(青春期保健专业)。
请你院在本批复之日起一个月内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到我委办理变更注册登记。
此复。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发布文号: 深卫人发[2011]294号
深圳市儿童医院:
你院提交的《关于增设妇女保健科(青春期保健专业)诊疗科目的请示》收悉。经核实申请材料后,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我委同意你院增设妇女保健科(青春期保健专业)。
请你院在本批复之日起一个月内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到我委办理变更注册登记。
此复。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