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卫生部
发布文号:
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适应卫生应急工作需要,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我部决定成立卫生部突发事件卫生应急专家咨询委员会,并制定了《卫生部突发事件卫生应急专家咨询委员会管理办法》(见附件1)。
卫生部突发事件卫生应急专家咨询委员会下设应急管理组、突发急性传染病组、鼠疫防治组、中毒处置组、核和辐射事件处置组、紧急医学救援组、应急保障组、心理救援组等8个专业组,成员共计169人(具体名单见附件2)。卫生部突发事件卫生应急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任期3年。
原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咨询委员会自即日起撤销。
特此通知。
附件:1.卫生部突发事件卫生应急专家咨询委员会管理办法
2.卫生部突发事件卫生应急专家咨询委员会名单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日
附件1
卫生部突发事件卫生应急
专家咨询委员会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适应卫生应急工作需要,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有关规定,成立卫生部突发事件卫生应急专家咨询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咨询委员会)。
第二条为加强和规范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充分发挥专家咨询委员会的决策、咨询、参谋作用,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专家咨询委员会由卫生部组建和管理。卫生部卫生应急办公室统一协调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负责提出专家咨询委员会设立、变更、撤并的意见,受理工作意见和建议。
第四条专家咨询委员会作为卫生部的咨询组织,应当遵循科学严谨、求实创新、主动参与的原则,发挥多学科、多专业的综合优势,积极开展卫生应急相关领域的研究,为完善国家卫生应急体系、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提供决策咨询。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专家咨询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国内外卫生应急相关领域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了解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二)参与研究制订国家卫生应急体系建设与发展有关规划、政策、法规及各类实施方案;
(三)对卫生应急领域重大项目的立项和评审提供意见和建议;
(四)对突发事件的预防、准备和处置各环节工作提供意见和建议,并给予技术指导;
(五)承担卫生部委托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专家咨询委员会由国内从事公共卫生、临床救治、卫生管理及相关领域工作的专家组成,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
第七条专家咨询委员会可根据工作需要,下设若干专业组。各专业组设组长1名,副组长1-2名,负责管理、协调本组的业务工作及日常活动。
第八条专家咨询委员会设立秘书处,承担专家咨询委员会的日常事务性工作。原则上,秘书处设在主任委员所在单位。各专业组可根据工作需要,由组长指定1名秘书承担本组日常事务。
第三章 委员
第九条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以下简称委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二)原则上应当具有正高级专业职称,也可酌情吸收部分业务能力强、经验丰富、年富力强的副高级专业职称技术人员;
(三)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国内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四)有良好的敬业和奉献精神,能积极参加专家咨询委员会组织的活动;
(五)原则上,年龄在65岁以下,身体健康。
第十条委员由卫生部聘任,任期3年。期间,专家咨询委员会可根据需要增聘委员,增聘名额和人选由专家咨询委员会提请卫生部批准。
第十一条委员聘任程序:
(一)采取相关部门或所在单位推荐和专家提名相结合的方式确定专家咨询委员会候选委员;
(二)被提名或推荐的候选委员填写《卫生部突发事件卫生应急专家咨询委员会候选委员登记表》并提供相关材料,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卫生部卫生应急办公室;
(三)卫生部卫生应急办公室负责组织遴选工作,拟定委员名单,报卫生部审定;
(四)卫生部审核批准后颁发聘任证书。
第十二条委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参与专家咨询委员会举行的各项活动,获取相关信息资料;
(二)向卫生部及专家咨询委员会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三)在参与决策咨询过程中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和建议;
(四)可自愿退出专家咨询委员会。
第十三条委员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专家咨询委员会管理办法;
(二)积极参加专家咨询委员会各项活动,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三)承担卫生部和专家咨询委员会组织的咨询、调研任务;
(四)在咨询工作中涉及的重大问题和重要资料,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不得擅自对外泄露。
第十四条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委员,予以解聘: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管理办法;
(二)未经专家咨询委员会同意,以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名义发布有关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发表有关言论或者组织相关活动;
(三)连续2次不参加专家咨询委员会全体会议;
(四)连续3次不参加本专业组组织的活动;
(五)因客观情况或个人原因不能承担工作的。
第四章 议事规则
第十五条专家咨询委员会实行主任委员负责制,重大事项由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
第十六条专家咨询委员会及下设各专业组于每年年终向卫生部报送本年度工作总结和下一年度工作计划。工作计划经卫生部同意后实施。
第十七条专家咨询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全体会议,通报情况,征求意见,研究审议工作计划及重大事项。
根据卫生部要求,可临时召开相关委员参加的咨询会议,研讨相关工作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八条专家咨询委员会的各项决定采用民主讨论、协商一致的原则作出,必要时可采用投票方式进行。投票时,持同一意见的票数超过与会人数的二分之一方为有效。
第十九条各专业组可根据本管理办法制定各组活动规则,明确组内委员职责要求、工作内容和工作程序。专业组活动规则应当报专家咨询委员会和卫生部备案。
第五章 经费和刊物
第二十条卫生部对专家咨询委员会的工作经费予以支持,主要用于年度例会、各专业组的日常业务活动、有关专题会议和专家现场指导等。
第二十一条专家咨询委员会不定期编印《专家建议》,用以刊发专家建议、专题报告和工作动态等。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管理办法由卫生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2
卫生部突发事件卫生应急专家咨询委员会名单
中毒处置组(委员排列以姓氏笔画为序)
核和辐射事件处置组(委员排列以姓氏笔画为序)
医疗救援组(委员排列以姓氏笔画为序)
发布文号:
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适应卫生应急工作需要,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我部决定成立卫生部突发事件卫生应急专家咨询委员会,并制定了《卫生部突发事件卫生应急专家咨询委员会管理办法》(见附件1)。
卫生部突发事件卫生应急专家咨询委员会下设应急管理组、突发急性传染病组、鼠疫防治组、中毒处置组、核和辐射事件处置组、紧急医学救援组、应急保障组、心理救援组等8个专业组,成员共计169人(具体名单见附件2)。卫生部突发事件卫生应急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任期3年。
原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咨询委员会自即日起撤销。
特此通知。
附件:1.卫生部突发事件卫生应急专家咨询委员会管理办法
2.卫生部突发事件卫生应急专家咨询委员会名单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日
附件1
卫生部突发事件卫生应急
专家咨询委员会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适应卫生应急工作需要,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有关规定,成立卫生部突发事件卫生应急专家咨询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咨询委员会)。
第二条为加强和规范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充分发挥专家咨询委员会的决策、咨询、参谋作用,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专家咨询委员会由卫生部组建和管理。卫生部卫生应急办公室统一协调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负责提出专家咨询委员会设立、变更、撤并的意见,受理工作意见和建议。
第四条专家咨询委员会作为卫生部的咨询组织,应当遵循科学严谨、求实创新、主动参与的原则,发挥多学科、多专业的综合优势,积极开展卫生应急相关领域的研究,为完善国家卫生应急体系、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提供决策咨询。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专家咨询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国内外卫生应急相关领域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了解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二)参与研究制订国家卫生应急体系建设与发展有关规划、政策、法规及各类实施方案;
(三)对卫生应急领域重大项目的立项和评审提供意见和建议;
(四)对突发事件的预防、准备和处置各环节工作提供意见和建议,并给予技术指导;
(五)承担卫生部委托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专家咨询委员会由国内从事公共卫生、临床救治、卫生管理及相关领域工作的专家组成,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
第七条专家咨询委员会可根据工作需要,下设若干专业组。各专业组设组长1名,副组长1-2名,负责管理、协调本组的业务工作及日常活动。
第八条专家咨询委员会设立秘书处,承担专家咨询委员会的日常事务性工作。原则上,秘书处设在主任委员所在单位。各专业组可根据工作需要,由组长指定1名秘书承担本组日常事务。
第三章 委员
第九条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以下简称委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二)原则上应当具有正高级专业职称,也可酌情吸收部分业务能力强、经验丰富、年富力强的副高级专业职称技术人员;
(三)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国内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四)有良好的敬业和奉献精神,能积极参加专家咨询委员会组织的活动;
(五)原则上,年龄在65岁以下,身体健康。
第十条委员由卫生部聘任,任期3年。期间,专家咨询委员会可根据需要增聘委员,增聘名额和人选由专家咨询委员会提请卫生部批准。
第十一条委员聘任程序:
(一)采取相关部门或所在单位推荐和专家提名相结合的方式确定专家咨询委员会候选委员;
(二)被提名或推荐的候选委员填写《卫生部突发事件卫生应急专家咨询委员会候选委员登记表》并提供相关材料,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卫生部卫生应急办公室;
(三)卫生部卫生应急办公室负责组织遴选工作,拟定委员名单,报卫生部审定;
(四)卫生部审核批准后颁发聘任证书。
第十二条委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参与专家咨询委员会举行的各项活动,获取相关信息资料;
(二)向卫生部及专家咨询委员会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三)在参与决策咨询过程中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和建议;
(四)可自愿退出专家咨询委员会。
第十三条委员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专家咨询委员会管理办法;
(二)积极参加专家咨询委员会各项活动,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三)承担卫生部和专家咨询委员会组织的咨询、调研任务;
(四)在咨询工作中涉及的重大问题和重要资料,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不得擅自对外泄露。
第十四条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委员,予以解聘: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管理办法;
(二)未经专家咨询委员会同意,以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名义发布有关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发表有关言论或者组织相关活动;
(三)连续2次不参加专家咨询委员会全体会议;
(四)连续3次不参加本专业组组织的活动;
(五)因客观情况或个人原因不能承担工作的。
第四章 议事规则
第十五条专家咨询委员会实行主任委员负责制,重大事项由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
第十六条专家咨询委员会及下设各专业组于每年年终向卫生部报送本年度工作总结和下一年度工作计划。工作计划经卫生部同意后实施。
第十七条专家咨询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全体会议,通报情况,征求意见,研究审议工作计划及重大事项。
根据卫生部要求,可临时召开相关委员参加的咨询会议,研讨相关工作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八条专家咨询委员会的各项决定采用民主讨论、协商一致的原则作出,必要时可采用投票方式进行。投票时,持同一意见的票数超过与会人数的二分之一方为有效。
第十九条各专业组可根据本管理办法制定各组活动规则,明确组内委员职责要求、工作内容和工作程序。专业组活动规则应当报专家咨询委员会和卫生部备案。
第五章 经费和刊物
第二十条卫生部对专家咨询委员会的工作经费予以支持,主要用于年度例会、各专业组的日常业务活动、有关专题会议和专家现场指导等。
第二十一条专家咨询委员会不定期编印《专家建议》,用以刊发专家建议、专题报告和工作动态等。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管理办法由卫生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2
卫生部突发事件卫生应急专家咨询委员会名单
序号 | 姓 名 | 工作单位及职务/职称 | 担任职务 |
1 | 王陇德 | 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华预防医学会会长 | 主任委员 |
2 | 侯云德 | 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研究员 | 副主任委员 |
3 | 王永炎 | 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中医研究院教授/主任医师 | 副主任委员 |
4 | 李兰娟 | 中国工程院院士、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传染病诊治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 | 副主任委员 |
5 | 毛常学 | 军事医学科学院研究员 | 副主任委员 |
6 | 王 宇 |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研究员 | 副主任委员 |
7 | 杨维中 |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 | 秘书长 |
应急管理组(委员排列以姓氏笔画为序) | ||||
序号 | 姓 名 | 工作单位及职务/职称 | 担任职务 | |
1 | 王 宇 |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研究员 | 组长 | |
2 | 张 愈 | 天津市卫生局主任医师 | 副组长 | |
3 | 毛群安 | 中国健康教育中心主任/研究员 | 副组长 | |
4 | 王 健 |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主任/研究员 | 委员 | |
5 | 王亚东 | 首都医科大学管理学院教授 | 委员 | |
6 | 王声湧 | 暨南大学医学院伤害预防与控制中心主任/教授 | 委员 | |
7 | 王苏阳 | 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主任 | 委员 | |
8 | 王晨光 | 清华大学法学院卫生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 委员 | |
9 | 邓 瑛 |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副主任医师 | 委员 | |
10 | 石应康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院长/教授 | 委员 | |
11 | 乔仁毅 | 国家行政学院应急管理培训中心主任/教授 | 委员 | |
12 | 刘中民 | 上海市东方医院院长/主任医师 | 委员 | |
13 | 刘清泉 |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副院长/主任医师 | 委员 | |
14 | 吴 凡 |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主任医师 | 委员 | |
15 | 吴群红 | 哈尔滨医科大学卫生管理学院副院长/教授 | 委员 | |
16 | 张振忠 | 卫生部卫生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 | 委员 | |
17 | 张鹭鹭 | 第二军医大学卫生勤务学系军队卫生事业管理研究所所长/教授 | 委员 | |
18 | 李希光 | 清华大学国际传播中心主任/教授 | 委员 | |
19 | 李培林 |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 委员 | |
20 | 杜志淳 | 华东政法大学党委书记/教授 | 委员 | |
21 | 邸泽青 | 中华预防医学会副秘书长/研究员 | 委员 | |
22 | 陈仲强 |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院长/主任医师 | 委员 | |
23 | 陈宝珍 |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研究员 | 委员 | |
24 | 陈育德 | 北京大学医学部公共卫生学院教授 | 委员 | |
25 | 孟 群 | 卫生部统计信息中心主任/研究员 | 委员 | |
26 | 孟庆跃 | 北京大学中国卫生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 委员 | |
27 | 郑剑宁 | 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处长/副主任医师 | 委员 | |
28 | 郑静晨 | 武警总医院院长/主任医师 | 委员 | |
29 | 姜庆五 | 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院长/教授 | 委员 | |
30 | 封国生 | 北京朝阳医院院长/主任医师 | 委员 | |
31 | 胡永华 | 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常务副院长/教授 | 委员 | |
32 | 饶克勤 | 中华医学会党委书记/研究员 | 委员 | |
33 | 涂光晋 |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教授 | 委员 | |
34 | 曾 光 |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流行病学首席专家/研究员 | 委员 | |
35 | 程曼丽 | 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院长/教授 | 委员 | |
36 | 薛 澜 |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教授 | 委员 | |
突发急性传染病组(委员排列以姓氏笔画为序) | ||||
序号 | 姓 名 | 工作单位及职务/职称 | 担任职务 | |
1 | 杨维中 |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 | 组长 | |
2 | 徐建国 |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所所长/研究员 | 副组长 | |
3 | 李德新 |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毒病所所长/研究员 | 副组长 | |
4 | 马家奇 |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信息中心主任/主任医师 | 委员 | |
5 | 乌正赉 | 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 | 委员 | |
6 | 王 辰 | 卫生部北京医院副院长/主任医师 | 委员 | |
7 | 丛黎明 | 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主任医师 | 委员 | |
8 | 兰亚佳 | 四川大学华西公共卫生学院劳动卫生教研室主任/教授 | 委员 | |
9 | 冯子健 |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疾控应急办主任/研究员 | 委员 | |
10 | 任 军 | 安徽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主任医师 | 委员 | |
11 | 刘 民 | 北京大学医学部公共卫生学院教授 | 委员 | |
12 | 孙 乔 | 上海市浦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主任医师 | 委员 | |
13 | 朱会宾 | 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主任医师 | 委员 | |
14 | 池 慧 | 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信息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 | 委员 | |
15 | 吴 昊 | 北京佑安医院感染中心主任/主任医师 | 委员 | |
16 | 张永慧 | 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党委书记/主任医师 | 委员 | |
17 | 张流波 |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所消毒中心主任/研究员 | 委员 | |
18 | 李六亿 |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感染管理科主任/研究员 | 委员 | |
19 | 李兴旺 | 北京地坛医院感染中心主任/主任医师 | 委员 | |
20 | 汪 华 |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党委书记/主任医师 | 委员 | |
21 | 陈化兰 | 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国家禽流感参考实验室主任/研究员 | 委员 | |
22 | 洪荣涛 | 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急处置与疫情管理所所长/主任医师 | 委员 | |
23 | 倪大新 |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疾控应急办副主任医师 | 委员 | |
24 | 徐爱强 | 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主任医师 | 委员 | |
25 | 秦 川 | 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实验动物研究所所长/教授、研究员 | 委员 | |
26 | 高占成 |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呼吸科主任/主任医师 | 委员 | |
27 | 曹务春 | 军事医学科学院微生物流行病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 委员 | |
28 | 梁晓峰 |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中心主任/研究员 | 委员 | |
29 | 舒跃龙 |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毒病所副所长/研究员 | 委员 | |
鼠疫防治组(委员排列以姓氏笔画为序) | ||||
序号 | 姓 名 | 工作单位及职务/职称 | 担任职务 | |
1 | 俞东征 |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所研究员 | 组长 | |
2 | 海 荣 |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所鼠疫室主任/研究员 | 副组长 | |
3 | 丛显斌 |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鼠布基地书记、副所长/主任医师 | 副组长 | |
4 | 王建平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主任医师 | 委员 | |
5 | 王祖郧 | 青海省地方病预防控制所党委书记/研究员 | 委员 | |
6 | 刘 俊 | 内蒙古地方病防治研究中心主任/主任医师 | 委员 | |
7 | 刘新民 | 北大医院党委书记/教授 | 委员 | |
8 | 西绕若登 | 西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主任医师 | 委员 | |
9 | 宋志忠 | 云南省地方病防治所副所长/主任医师 | 委员 | |
10 | 张渝疆 | 新疆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研究员 | 委员 | |
11 | 李 丽 | 宁夏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主任医师 | 委员 | |
12 | 李 群 |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疾控应急办副主任/研究员 | 委员 | |
13 | 李玉贵 | 河北省鼠疫防治所所长/主任医师 | 委员 | |
14 | 李素英 | 北京佑安医院主任/主任医师 | 委员 | |
15 | 杨瑞馥 | 军事医学科学院微生物流行病研究所主任/研究员 | 委员 | |
16 | 汪立茂 | 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急传所主任医师 | 委员 | |
17 | 陈志海 | 北京地坛医院感染科主任/主任医师 | 委员 | |
18 | 席进孝 | 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所长/主任医师 | 委员 | |
19 | 童朝晖 | 北京朝阳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副主任/主任医师 | 委员 |
中毒处置组(委员排列以姓氏笔画为序)
序号 | 姓 名 | 工作单位及职务/职称 | 担任职务 |
1 | 孙承业 |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副所长/研究员 | 组长 |
2 | 黄汉林 | 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院长/主任医师 | 副组长 |
3 | 郝凤桐 | 北京朝阳医院职业病科主任/主任医师 | 副组长 |
4 | 马沛滨 |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主任医师 | 委员 |
5 | 王海石 | 山东省立医院中毒与职业病科主任/主任医师 | 委员 |
6 | 计 融 |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生物性污染监控室主任/研究员 | 委员 |
7 | 白雪涛 |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所副所长/研究员 | 委员 |
8 | 闫慧芳 |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理化检验室主任/研究员 | 委员 |
9 | 何跃忠 | 解放军第307医院副院长/主任医师 | 委员 |
10 | 宋 维 | 海南省人民医院急诊科主任/主任医师 | 委员 |
11 | 张劲松 | 江苏省人民医院急诊中心主任/主任医师 | 委员 |
12 | 李晓军 | 黑龙江省第二医院副院长/主任医师 | 委员 |
13 | 陈 良 |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职业场所卫生评价科副主任/主任医师 | 委员 |
14 | 金 焱 | 重庆市职业病防治院院长/主任医师 | 委员 |
15 | 谢剑炜 | 军事医学科学院毒物药物研究所八室主任/研究员 | 委员 |
核和辐射事件处置组(委员排列以姓氏笔画为序)
序号 | 姓 名 | 工作单位及职务/职称 | 担任职务 |
1 | 苏 旭 |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所所长/研究员,卫生部核事故医学应急中心主任 | 组长 |
2 | 姜恩海 | 中国医学科学院放射医学研究所放射病科主任/主任医师 | 副组长 |
3 | 问清华 | 台山核电合营有限公司主任医师 | 副组长 |
4 | 王守正 | 核工业417医院职业病科主任/主任医师 | 委员 |
5 | 王瑞儒 |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副主任医师 | 委员 |
6 | 艾辉胜 | 解放军307医院血液科主任/主任医师 | 委员 |
7 | 刘 英 |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所应急办主任/研究员 | 委员 |
8 | 刘玉龙 | 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应急办主任/主任医师 | 委员 |
9 | 吕 焱 | 吉林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科主任/教授 | 委员 |
10 | 孙全富 |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所副所长/研究员 | 委员 |
11 | 张良安 | 中国医学科学院放射医学研究所研究员 | 委员 |
12 | 杨国山 | 军事医学科学院放射与辐射医学研究所研究室主任/研究员 | 委员 |
13 | 傅宝华 | 河南省职业病防治研究院主任医师 | 委员 |
医疗救援组(委员排列以姓氏笔画为序)
序号 | 姓 名 | 工作单位及职务/职称 | 担任职务 |
1 | 李宗浩 | 中国武警总医院中国医学救援协会常务副会长/教授、主任医师 | 组长 |
2 | 许树强 | 卫生部中日友好医院院长/教授、主任医师 | 副组长 |
3 | 席修明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复兴医院院长 | 副组长 |
4 | 万立东 | 北京急救中心副主任/主任医师 | 委员 |
5 | 马中立 | 空军总医院院长/主任医师 | 委员 |
6 | 王发省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主任医师 | 委员 |
7 | 王发强 | 武警医学院院长/教授、主任医师 | 委员 |
8 | 王 杉 |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院长/教授 | 委员 |
9 | 王明晓 | 煤炭总医院院长/主任医师 | 委员 |
10 | 史若飞 | 重庆市急救医疗中心院长/主任医师 | 委员 |
11 | 田军章 | 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院长/主任医师 | 委员 |
12 | 刘晓光 |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医疗院长/教授、主任医师 | 委员 |
13 | 杜 斌 | 北京协和医院内科主任/主任医师 | 委员 |
14 | 汪志明 |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副院长/主任医师 | 委员 |
15 | 武秀昆 | 平顶山市急救中心主任兼书记、平顶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副书记/副主任医师 | 委员 |
16 | 侯世科 | 武警总医院医务部主任/主任医师 | 委员 |
17 | 姜成华 | 同济大学医学院党委书记/教授 | 委员 |
18 | 贺 良 | 北京积水潭医院副院长/主任医师 | 委员 |
19 | 徐永刚 | 陕西省人民医院副院长/主任医师 | 委员 |
20 | 钱阳明 | 海军总医院院长/主任医师 | 委员 |
21 | 曹 钰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急诊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 委员 |
22 | 黄子通 |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急诊科主任/教授、主任医师 | 委员 |
23 | 董宏伟 | 沈阳急救中心主任、党委副书记/主任医师 | 委员 |
24 | 黎檀实 | 解放军总医院急救医学中心急诊科副主任/教授、主任医师 | 委员 |
卫生应急保障组(委员排列以姓氏笔画为序) | |||
序号 | 姓 名 | 工作单位及职务/职称 | 担任职务 |
1 | 赵自林 | 中国医学装备协会常务副理事长 | 组长 |
2 | 刘剑君 |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 | 副组长 |
3 | 王东升 | 中国医学装备协会副理事长 | 副组长 |
4 | 于德志 | 卫生部项目监管中心主任/研究员 | 委员 |
5 | 王才有 | 卫生部统计信息中心副主任/高级工程师 | 委员 |
6 | 王军志 |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副院长/研究员 | 委员 |
7 | 伍瑞昌 | 军事医学科学院卫生装备研究所主任/研究员 | 委员 |
8 | 汤晓勇 |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科技开发处副研究员 | 委员 |
9 | 吴海东 | 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副司长 | 委员 |
10 | 张戈屏 |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备条件处副处长 | 委员 |
11 | 李振彪 | 总后卫生部药品仪器检验所主任/高级工程师 | 委员 |
12 | 金连弘 | 黑龙江省医学科学院院长/教授 | 委员 |
13 | 黄朝晖 | 第三军医大学高原军事医学系卫勤教研室主任/副教授 | 委员 |
心理救援组(委员排列以姓氏笔画为序) | |||
序号 | 姓 名 | 工作单位及职务/职称 | 担任职务 |
1 | 于 欣 | 北京大学第六医院院长/教授、主任医师 | 组长 |
2 | 马 辛 | 北京安定医院院长/教授、主任医师 | 副组长 |
3 | 杨甫德 | 北京回龙观医院院长/教授、主任医师 | 副组长 |
4 | 马 弘 | 北京大学精神卫生研究所公共卫生事业部主任、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精神卫生中心常务副主任/主任医师 | 委员 |
5 | 王旭梅 |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心理科负责人/主任医师 | 委员 |
6 | 何 鸣 | 杭州市第七医院防治科科长/主任医师 | 委员 |
7 | 张 侃 | 中国科学院心理所研究员 | 委员 |
8 | 李凌江 | 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精神卫生研究所所长/教授 | 委员 |
9 | 杨彦春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临床心理部主任/教授 | 委员 |
10 | 武国城 | 空军航空医学研究所主任/研究员 | 委员 |
11 | 钱铭怡 | 北京大学心理学系教授 | 委员 |
12 | 黄宣银 | 四川省精神卫生中心党委书记、副院长/主任医师 | 委员 |
13 | 程文红 |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儿少科副主任/主任医师 | 委员 |
14 | 谢永标 | 广东省精神卫生研究所主任/主任医师 | 委员 |
15 | 樊富珉 | 清华大学心理学系副主任/教授 | 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