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卫生应急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0年07月18日06:00:17
发布部门: 河北省卫生厅
发布文号: 冀卫应急[2011]2号
各市、各扩权县(市)卫生局,华北石油管理局卫生处,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卫生处,省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2011年全省卫生应急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2011年全省卫生应急工作要点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一日

附件:

2011年全省卫生应急工作要点

2011年全省卫生应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七届六次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十二五”期间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和发展规划的目标和主要任务,认真落实医改工作任务,紧紧围绕全省卫生工作大局,以提升卫生应急能力为核心,以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为目标,全面推进卫生应急体系建设。

一、认真抓好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实施工作

国家卫生应急体系建设 “十二五”规划、鼠疫防控“十二五”规划和卫生应急人才培训“十二五”规划即将下发;省卫生厅也在组织制订河北省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对“十二五”期间全省卫生应急体系建设目标任务作出安排和部署。各地要根据本地区实际,科学规划并编制本地的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并根据现实需要和实际能力明确规划目标和主要建设任务,确定重点建设项目,分级分步组织实施。

二、健全卫生应急管理体制,加快推进卫生应急办事机构建设

继续加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控、监督及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应急管理能力建设。推进市、县两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卫生应急办事机构建设,按照卫生部要求,力争年内设区市卫生局全部增设独立的卫生应急办公室,县级卫生局必须明确专门科室专人负责卫生应急日常工作;市、县两级疾控中心和卫生监督所、承担卫生应急任务的二级以上医院等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设立卫生应急办公室或明确专门科室(人员)负责卫生应急工作,要在全省形成上下对口、分级负责、信息畅通、指挥有力的卫生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以适应新形势下卫生应急工作的需要。

三、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积极完善卫生应急预案体系

进一步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完善相关配套制度,落实各项卫生应急措施,促进卫生应急工作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推动《河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实施办法》修订工作,适时修订《河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河北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预案》,不断完善各项应急技术方案及处置流程。积极指导市、县制订各项卫生应急预案,不断完善全省卫生应急预案体系。

四、全面推进市级卫生应急决策指挥系统建设

进一步加强市级卫生应急指挥决策系统平台建设,逐步实现与省卫生厅、当地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急平台互联互通。各设区市要按照卫生部下发的《地市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与决策系统项目建设指南》及我厅印发的《关于做好市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与决策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推进市级卫生应急决策指挥平台建设。实施省、市两级视频平台建设。加强移动指挥能力建设。

五、加强基层卫生应急队伍和装备建设

开展卫生应急队伍规范化建设,加大培训演练力度,完善队伍装备,提高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各设区市进一步落实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基层卫生应急队伍建设的通知》要求,按照卫生部印发的《卫生应急队伍装备参考目录》,指导辖区内县(市、区)卫生部门进一步加强卫生应急队伍、装备和能力建设,特别是强化县、乡两级基层卫生应急队伍建设。继续组织开展卫生应急在岗培训工作,依托现有培训机构,建立培训与演练相结合的区域培训机制。积极指导各地落实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工作。

六、抓好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工作,不断提高紧急医学救援水平

继续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风险评估和监测预警制度,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督导检查。加强各类突发事件的早期预警和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探索传染病自动预警信息系统,提高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现场检验检测能力,配备必需的消杀灭设备。支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移动应急检测实验室。按照卫生部统一安排,启动省级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加强省级传染病、化学中毒及核辐射医疗救治基地能力建设。

七、加强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积极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继续实施《突发急性传染病预防控制战略》,重点做好鼠疫、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和不明原因疾病的监测和应对能力,组织编制省鼠疫防治“十二五”规划,全力做好国家鼠疫演练基地项目建设;进一步规范不明原因肺炎的监测、排查和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的应急处置工作。做好中毒、核和辐射等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反恐怖和自然灾害的卫生应急,以及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的卫生应急保障工作,加强监测和预测评估,及时发现苗头,及早控制处理,防止事件扩散。

八、统筹兼顾,推进各项卫生应急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继续推进卫生应急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总结各地创建经验,开展省级示范县推选活动。二是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突发事件报告程序、时限和内容要求。三是做好卫生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工作,继续开展各类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知识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程度。四是大力做好突发事件卫生应急风险沟通、健康教育和新闻宣传工作。五是加强督导检查,推进各项卫生应急工作任务和措施的落实,推进应急能力的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