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文号: 南发改办公[2011]38号
委机关各科室,委各二层机构:
根据《2011年度自治区对各市、县区两公开绩效检查指标的分解(市直和驻市单位部分)》的文件要求,为了做好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委领导同意,决定成立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委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如下:
一、委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农 冰(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副组长:蒙 刚(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蓝 强(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赖承略(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莫西宁(市发展改革委纪检组长)
莫伟华(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黄福来(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贺大州(市发展改革委总经济师)
李玉成(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陆中明(市发展改革委副调研员)
尹 平(市发展改革委副调研员)
黄勇华(南宁市经济信息中心主任)
雷丽鹏(南宁市工程咨询规划事务所所长)
成 员:委内各科室主要负责人
委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委政府信息公开办”),委政府信息公开办设在委办公室,成员名单如下:
主任:莫西宁(兼)
副 主 任:梁国辉(兼)
成员:梁冬林(市发展改革委办公室副主任)
夏秋峥(市发展改革委办公室副主任)
委内各科室信息员
核 稿 人:夏秋峥(兼)
系统管理人员:姜晓明(市经济信息中心计算机通讯部部长)
罗汉炎(市经济信息中心计算机通讯部副部长)
信息发布人员:韦立贤(市经济信息中心计算机通讯部助理工程师)
谢家宁(市经济信息中心计算机通讯部助理工程师)
二、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
(一)工作职责:
1.委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负责全委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实施工作,指导、督促、检查全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委政府信息公开办工作职责:
(1)负责定期研究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并提出相关的方案。
(2)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和年度考核工作。
(3)负责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工作。
(4)负责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的具体工作。
(5)负责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6)负责维护和更新委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
(7)负责组织编制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8)负责组织、协调有关科室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形成畅通高效的信息发布沟通渠道。
(9)负责本委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其他职责。
(二)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采集形成和发布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信息审核。
2.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主动维护发改委的合法权益。
3.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其他
(一)委政府信息公开办联系电话:5539221、5539885。
(二)传真号码:5539215。
二o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发布文号: 南发改办公[2011]38号
委机关各科室,委各二层机构:
根据《2011年度自治区对各市、县区两公开绩效检查指标的分解(市直和驻市单位部分)》的文件要求,为了做好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委领导同意,决定成立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委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如下:
一、委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农 冰(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副组长:蒙 刚(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蓝 强(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赖承略(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莫西宁(市发展改革委纪检组长)
莫伟华(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黄福来(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贺大州(市发展改革委总经济师)
李玉成(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陆中明(市发展改革委副调研员)
尹 平(市发展改革委副调研员)
黄勇华(南宁市经济信息中心主任)
雷丽鹏(南宁市工程咨询规划事务所所长)
成 员:委内各科室主要负责人
委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委政府信息公开办”),委政府信息公开办设在委办公室,成员名单如下:
主任:莫西宁(兼)
副 主 任:梁国辉(兼)
成员:梁冬林(市发展改革委办公室副主任)
夏秋峥(市发展改革委办公室副主任)
委内各科室信息员
核 稿 人:夏秋峥(兼)
系统管理人员:姜晓明(市经济信息中心计算机通讯部部长)
罗汉炎(市经济信息中心计算机通讯部副部长)
信息发布人员:韦立贤(市经济信息中心计算机通讯部助理工程师)
谢家宁(市经济信息中心计算机通讯部助理工程师)
二、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
(一)工作职责:
1.委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负责全委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实施工作,指导、督促、检查全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委政府信息公开办工作职责:
(1)负责定期研究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并提出相关的方案。
(2)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和年度考核工作。
(3)负责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工作。
(4)负责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的具体工作。
(5)负责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6)负责维护和更新委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
(7)负责组织编制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8)负责组织、协调有关科室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形成畅通高效的信息发布沟通渠道。
(9)负责本委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其他职责。
(二)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采集形成和发布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信息审核。
2.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主动维护发改委的合法权益。
3.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其他
(一)委政府信息公开办联系电话:5539221、5539885。
(二)传真号码:5539215。
二o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