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2020年07月14日19:01:11

律师回答

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如下:
一、一方获得财产上的利益
所谓获得财产上的利益,是指因为一定事实使财产总额增加,包括财产的积极增加和财产的消极增加。
财产的积极增加,如:财产权利的取得;占有的取得;财产权的扩张及效力的增强等。
财产的消极增加,如:本应支出费用而没有支出;本应负担债务而未负担或少负担等。
获得利益的方法,可以是民事行为,如因履行行为归于无效而导致的不当得利;也可以是事实行为,如拾得遗失物等。
二、他方受到损失
他方受到损失是不当得利成立的要件之一。如果一方获得利益,他方并没有因此受到任何损失,不构成不当得利。
损失与取得利益对应,也包括现有财产利益的减少和财产利益应当增加而没有增加。
三、获得利益和受到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所谓获得利益和受到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是指他方的损失是因一方获得利益造成。
四、没有法律上的根据
没有法律上的依据,是指获得利益没有法律上的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