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深圳市卫生局
发布文号: 深卫发〔2009〕108号
各区卫生局、光明新区社会事务办,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各社会办医院:
现将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深圳市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暂行办法〉的通知》(深府(2009)12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七月一日
发布文号: 深卫发〔2009〕108号
各区卫生局、光明新区社会事务办,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各社会办医院:
现将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深圳市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暂行办法〉的通知》(深府(2009)12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