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2020年07月10日08:45:56
发布部门: 郑州市政府
发布文号: 郑政[2011]4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加快服务业发展是关系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战略任务,是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迫切需要。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产业〔2010〕116号)精神,郑州市组织编制了《郑州市开展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并报国家批准。为全面落实这一方案,切实推进郑州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规划引导,突出“两轮驱动”,即选择现代物流、商贸、会展业为突破点,带动服务业整体融合发展;选择制造业中的优势行业,探索二、三产分离新路径,扩大服务业规模,提升业态,推动制造业服务业联动发展。破解影响服务业发展的体制机制瓶颈,探索完善服务业统计体系新方法,打造投融资平台,切实提高保障能力,促进郑州经济结构的优化和产业转型升级,力争实现“三二一”的产业结构调整目标。

(二)主要目标1.2013年目标服务业体制机制改革取得新进展,快速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集聚区建设,启动并快速推进制造业二三产分离工作。到2013年,郑州服务业增加值超过2300亿元,年均增长13.5%,占gdp比重达到42%左右,比2010年提高2个百分点左右(gdp增长率按12%计)。服务业从业人员年均增加10万人,超过225万人,占全社会从业人数的比重在2009年的基础上提高约3.5个百分点。2.近期目标到2015年,郑州服务业发展集聚新格局初步形成,二三产分离工作全面展开,形成“两轮驱动”服务业大发展新格局。到2015年,郑州服务业增加值超过3700亿元,年均增长13.5%,占gdp比重达到45%左右(gdp增长率按12%计)。服务业从业人员超过245万人。3.长期目标到2020年,郑州市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超过55%。郑州成为带动能力强、辐射区域广的内陆型国际物流中心、我国重要的现代商贸中心和中部会展产业龙头城市。

二、主要任务

(一)建设郑州国际物流中心1.明确发展目标以“1+10”为重要抓手:即重点建设郑州国际物流中心,发展食品冷链、医药、钢铁、汽车、电子信息、纺织服装、邮政、粮食、花卉、建材等十大物流行业;以“三联互动”为主线:即物流、产业、市场的联合,物流中心、分拨中心、配送终端的联网,对外集输与对内集配的联动;逐步提升郑州在全国物流格局中的枢纽功能和地位。物流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0%,到2013年达到555亿元,到2015年力争达到700亿元。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交通委负责,各部门配合。2.强化规划政策引导编制《郑州市“十二五”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关于推进郑州国际物流中心建设的意见》,实施《郑州国际物流中心战略规划》等。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负责。3.推进物流基础设施和物流通道建设建设国际物流区、航空港物流区、西部物流区、北部物流服务区、南部物流服务区等五大物流功能区,以国际物流区与航空港物流区为未来郑州现代物流业发展的主要载体和核心区,在国际物流区、航空港物流区内规划建设大型食品冷链、医药、钢铁、汽车、家电、电子信息等物流分拨配送中心。相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完善物流通道网络,加强公铁航联运,合理布局城市配送功能区,促进各种物流资源、物流要素向优势物流企业、先进物流园区集中,推动郑州物流业集聚发展。市交通委、发展改革委、商务局负责,相关县(市、区)和相关部门配合。4.积极发展国际物流、空港物流与保税物流强化郑州与天津、青岛、连云港、上海等港口的合作,积极构建“大通关”平台,统筹推进郑州出口加工区扩区、河南保税物流中心(b型)和综合保税区建设,提高国际货物的中转能力,吸引中西部地区通过郑州口岸进出口货物。加强与国内外航空公司的战略合作,积极开辟新的国际、国内货运航线。积极发展电子信息、医药、服装、食品、花卉等产业,通过扩大交易规模吸引航空物流货源。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交通委、海关负责,相关县(市、区)和部门配合。

(二)建设现代商贸中心1.明确发展目标优化批发市场和零售网点布局,创建数字化商贸城,壮大销地型商贸经济,拓展产地贸易发展空间,大力发展欧亚集散贸易,推动商贸业开放式发展,增强郑州商贸聚集、辐射和带动能力,建成全国重要的现代商贸中心。规模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商品销售额年均增长20%。市商务局负责。2.强化规划政策引导修订完善《关于加快建设郑州现代化商贸城的意见》、《郑州市现代化商贸城建设总体规划》、《郑州市城市商业网点规划》、《郑州市“十二五”现代商贸业发展规划》。市商务局负责。3.推动批发业发展围绕汽车零部件、纺织服装、小商品及电子信息产品,重点建设综合批发贸易园区、大型食品批发园区、大型农副产品综合物流配送中心、建材市场的综合配送中心、汽车及零部件交易市场扩容、金属材料(铝材、钢材等)现货交易园等,强化物流仓储功能,建设大型综合性国际贸易园区。市商务局负责。4.促进零售业发展完善零售业“四线两圈”发展布局。即进行东推进、西提升、北跳跃、南哺育以及内优化、外创新的布局战略,形成三大市级商业中心、九大区域商业中心以及近百个社区商业中心的三层次网络状城市商业体系。市商务局负责。5.强化郑州商品交易所国际地位大力支持郑商所发展,以郑商所为核心加强期货业集群建设,提升期货业与相关产业的联动效应。充分发挥郑州商品交易所在全球小麦和棉花价格的定价功能,打造国际重要的农产品定价中心。市政府办公厅金融办、财政局负责,相关部门配合。6.创建数字化商贸城以郑州“三化两型”城市建设为目标,结合“数字郑州”的建设,引进“u-city”(无所不在的城市)概念,按照网络化商贸城、信息化商贸城和智能化商贸城三个阶段分步实施,建设现代数字化商贸城,打造郑州现代化商贸城品牌。市工信委负责,商务局配合。
(三)建设中部会展产业龙头城市1.明确发展目标以郑州区位优势和产业优势为依托,强化政府对会展业发展的引导和扶持,加强会展基础设施建设,优化会展业空间布局,以规模化、品牌化、国际化为导向,以“展览、会议、节庆”联动发展为主线,全面提升会展业服务水平,培育郑州特色会展业“产业集群”,推动郑州会展业跨越式发展,把郑州市打造成为中部会展产业带龙头城市。会展展览面积年平均增长10%。市商务局负责。2.强化规划政策引导实施《郑州市会展业发展规划(2010-2020)》、《郑州市“十二五”会展业发展规划》。市商务局负责。3.实施会展品牌战略立足自身,面向全国,大力培植本土品牌展会。高度重视发展商贸物流类展会、培育工农业类展会、开发会议和节庆活动。借助外力,内引外联,积极引进全国巡回展。市商务局负责,市质监局等部门配合。4.培育会展市场主体按照政府引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原则,引导会展市场主体向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方向发展,着力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会展企业集团,并充分发挥其带动作用,逐步形成以集团为龙头,中、小型会展企业为辅助,会展服务企业相配套的会展市场主体群。市商务局、工商局负责。

(四)探索二、三产分离新路径加快发展与制造业相关的研发、设计、创意、信息服务、技术服务、商务、金融等服务业。研究出台《关于鼓励制造企业二、三产分离的若干意见》,选择装备制造、汽车、电子信息等行业的重点企业,率先开展二三产分离试点,将研发、设计、物流、信息咨询、专业配套等生产性服务剥离出去,成为独立的经营主体,促进向规模化、产业化、专业化方向发展,进而发展壮大服务业,2013年,力争剥离人员和产值达到3%。2015年,逐步将二三产分离工作推广到全部制造业,进一步提高剥离人员和产值比例达到6%。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委、统计局、商务局等负责,各部门配合。

(五)完善服务业发展相关政策意见修改完善《关于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制订《关于深化服务业综合改革的意见》、《关于推进服务业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培育壮大服务业特色园区的工作意见》、《关于加快总部经济发展的意见》,编制《郑州“十二五”服务业发展规划纲要》,为服务业发展提供全面政策规划支撑。市发展改革委负责。修改完善《关于加快推进城区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意见》,制订《关于加快商务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制订推动商贸、会展、服务外包等产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市商务局负责。编制《郑州市“十二五”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规划》,《郑州市“十二五”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制订推动文化产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市文广新局负责。编制《郑州市“十二五”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制订推动旅游产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市旅游局负责。编制完成《郑州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规划(2011-2015年)》、研究制定《关于加快推进郑州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的实施方案》、《关于鼓励金融机构入驻郑州的意见(试行)》。市政府办公厅金融办负责,各有关部门配合。制订《关于加快推进郑州市物联网产业发展的意见》,编制《郑州市“十二五”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制订推动信息服务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市工信委负责。制订《关于加快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若干意见》,编制《郑州市“十二五”物联网产业发展规划》,制订推动科技服务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市科技局负责。制订《关于加快郑州家庭服务业发展的意见》,编制《郑州市“十二五”社区服务业发展规划》、《郑州市“十二五”基本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制订推动养老、社区服务、家庭服务等行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市民政局、人社局负责。编制《郑州市“十二五”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制订推动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市住房保障局负责。编制《郑州市“十二五”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发展规划》,制订推动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发展的改革发展实施方案。市供销社负责。制订《关于加快推进服务业标准化工作的意见》,重点加强现代物流、商贸、会展等领域的服务标准制订修订和实施。市质监局负责,市商务局、工信委、财政局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充分发挥郑州市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职能,制定服务业年度发展目标和工作要点,确定成员单位重点工作分工方案;讨论审议各类服务业发展规划、政策和年度服务业重大项目计划;统筹服务业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绩效评估;根据需要召开专题会议,协调解决服务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年度服务业目标,负责组织编制年度服务业重大项目推进计划,并将服务业目标和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研究提出年度产业资金支持重点和规模;建立服务业工作考核评价制度,组织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服务业工作绩效和各县(市、区)服务业发展状况进行考核;加强对服务业发展的课题研究,编制服务业发展年度报告等。
(二)健全工作机制1.实施月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郑州市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例会,听取各成员单位服务业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分析服务业的运行状况;就服务业发展中的若干重大问题研究解决和推进办法,明确主要责任部门,制定阶段性推进目标和时间表。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各部门配合。2.改革服务业统计体系按照“整体设计、合理分工、部门协作、统一核算”的原则,建立健全服务业统计指标体系,完善服务统计方法和制度,建立政府统计和行业统计互为补充的服务业统计调查体系。各县(市、区)及相关服务业行业管理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充实服务业统计人员,增加服务业统计工作经费,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建立市级部门服务业统计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修订完善《关于进一步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服务业信息发布制度,加强服务业发展的形势分析和监测。市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负责,各部门配合。3.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在做好服务业统计的基础上,制定服务业发展指标体系及考核办法,加强对各级政府特别是重点产业牵头部门的绩效考核,加大考核权重系数,把服务业发展作为考核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市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服务业工作绩效进行考核,充分调动各级政府和服务业行业主管部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各县(市、区)、各部门年度目标、任务完成和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考评,根据考评结果进行表彰和奖励。市发展改革委、统计局负责,各部门配合。

(三)强化资金保障1.加强专项资金引导整合服务业各类专项资金为三产引导资金,增加财政资金投入额度,发挥服务业各类专项资金引导作用。市财政每年安排服务业各类专项资金不少于5亿元,并随经济增长逐年增加资金额度。各类专项资金由郑州市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按照“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确定年度专项资金支持重点和规模。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负责,各部门配合。2.拓宽投资融资渠道大力拓宽银企对接渠道,建立政、银、企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加大服务业企业直接融资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服务业企业通过发行股票和企业债券等方式进入境内外资本市场融资。鼓励和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符合服务业特点的内外部信用评级体系,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服务业企业授信经营模式,推进开展应收账款融资业务,探索仓储设施和运输车辆抵押、仓单质押、存货质押、知识产权质押等多种形式的担保方式,推广联贷联保新模式。市政府办公厅金融办负责,各部门配合。构建全方位、多元化的服务业发展投融资平台。由政府主导成立地方产业基金,专门针对郑州市物流、商贸、会展业及相关产业进行投资。加强政府引导和信息沟通,吸引外来私募基金和风投公司来郑州市投资发展服务业。鼓励引导各类社会资本以股份制、合伙制、个体私营等形式进入服务业领域,尽快形成多渠道、多元化的服务业投入机制。市政府办公厅金融办、发展改革委负责。

(四)加大政策保障1.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坚持“非禁即入”。凡国家法律法规未明令禁入的服务业领域,全部向外资、社会资本开放,并实行内外资、内外地企业同等待遇。市工商局负责。2.完善土地支持政策全市在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市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时,应明确保障服务业发展用地,规划确定的服务业用地不得改作他用。各地要根据本地服务业发展需要和发展水平,优先安排服务业重大项目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逐步提高服务业用地比例。城镇黄金地段优先用于发展现代服务业。对市重点服务业聚集区的项目及列入鼓励类的服务业重大项目,采取“优先供地、快速审批”机制。市规划局、国土资源局负责。3.加大税收优惠力度执行国家规定的物流、商贸、旅游等服务业企业营业税、增值税计征基数。物流企业在全市范围内设立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跨区域营业机构,其企业所得税一律由总部统一汇总纳税,不得重复征收。市国税局、地税局、财政局负责。4.实行价格规费扶持对郑州市重点发展的鼓励类服务业用水、用气价格与工业基本实现同价,电价执行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市物价局负责,各部门配合。全面清理涉及服务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禁止国家和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目录外的一切收费。对服务业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凡收费标准有上、下限额度规定的,一律按下限额度收取。市物价局、财政局负责,各部门配合。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市县域城镇体系规划,逐步迁出不符合城市功能定位的企业,鼓励“退二进三”、“退三进三”,利用原址转办我市鼓励类新型业态的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市财政局负责。
(五)注重人才保障1.创新对服务业人才的激励机制。对促进郑州市服务业改革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并可优先向国家、省推荐申报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和享受政府津贴,破格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市人社局负责。2.积极构建人才教育培训体系。支持郑州市及河南省内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加强与服务业改革发展相适应的学科专业建设,加快培养现代物流、商贸、会展等服务业紧缺人才;鼓励省内外院校、科研院所与有条件的服务业企业共建培训基地,支持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开展服务业技能型人才再培训、再教育;积极探索服务业职业资格认证工作,借鉴或引进国内外成熟的相应职业资格认证系统,逐步推行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市教育局、人社局负责。

附件:郑州市开展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郑州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六月十一日

附 件

郑州市开展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分 类
分项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
1
 
 
 
 
 
 
 
 
 
 
 
 

 

 

 

 
 
 
 
 
 
 
 
 
 
 
 
 
 
 
 
 
 
 
 
 
 
 
 
 
 
 
 
 
 
 
 
 

 

 

 

 
 
 
 
 
 
 
 
 
 
 
 
 
 
 
 
 
 
 

 

 

 

建设郑州国际物流中心
明确发展目标:物流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0%,到2015年力争达到700亿元。
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交通委
2
强化规划政策引导:编制《郑州市“十二五”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关于推进郑州国际物流中心建设的意见》,实施《郑州国际物流中心战略规划》等。
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
3
推进物流基础设施和物流通道建设。
相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交通委、发展改革委、商务局
4
积极发展国际物流、空港物流与保税物流。
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交通委、郑州海关
5
建设现代商贸中心
明确发展目标:规模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商品销售额年均增长20%。
市商务局
6
强化规划政策引导:修订完善《关于加快建设郑州现代化商贸城的意见》、《郑州市现代化商贸城建设总体规划》、《郑州市城市商业网点规划》、《郑州市“十二五”现代商贸业发展规划》等。
市商务局
7
推动批发业发展。
市商务局
8
促进零售业发展。
市商务局
9
强化郑州商品交易所国际地位。
市政府办公厅金融办、市财政局
10
创建数字化商贸城。
市工信委
11
建设中部会展产业龙头城市
明确发展目标:会展展览面积年平均增长10%。
市商务局
12
强化规划政策引导:实施《郑州市会展业发展规划(2010-2020)》、《郑州市“十二五”会展业发展规划》。
市商务局
13
实施会展品牌战略。
市商务局
14
培育会展市场主体。
市商务局、
工商局
15
探索二、三产分离新路径
研究制订《关于鼓励制造企业二、三产分离的若干意见》,2015年,剥离人员和产值比例达到6%。
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委、统计局、商务局
16
  完善服务业发展相关政策意见
  完善服务业发展相关政策意见
 
修改完善《关于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制订《关于深化服务业综合改革的意见》、《关于推进服务业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培育壮大服务业特色园区的工作意见》、《关于加快总部经济发展的意见》,编制《郑州“十二五”服务业发展规划纲要》,为服务业发展提供全面政策规划支撑。
市发展改革委
17
修改完善《关于加快推进城区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意见》,制订《关于加快商务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制订推动商贸、会展、服务外包等产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
市商务局
18
编制《郑州市 “十二五”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规划》,《郑州市 “十二五”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制订推动文化产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
市文广新局
19
编制《郑州市“十二五”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制订推动旅游产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
市旅游局
20
修改完善《进一步加快郑州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的意见》、《关于构建区域性金融中心的意见》,加紧编制《郑州市 “十二五”金融中心发展规划》,制订推动我市金融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
市政府办公厅金融办
21
制订《关于加快推进郑州市物联网产业发展的意见》,编制《郑州市 “十二五”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制订推动信息服务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
市工信委
22
制订《关于加快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若干意见》,编制《郑州市 “十二五”物联网产业发展规划》,制订推动科技服务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
市科技局
23
制订《关于加快郑州家庭服务业发展的意见》,编制《郑州市“十二五”社区服务业发展规划》、《郑州市“十二五”基本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制订推动养老、社区服务、家庭服务等社会保障事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
市民政局、人社局
24
编制《郑州市“十二五”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制订推动房地产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
市住房保障局
25
编制《郑州市“十二五”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发展规划》,制订推动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发展的改革发展实施方案。
市供销社
26
制订《关于加快推进服务业标准化工作的意见》,重点加强现代物流、商贸、会展等领域的服务标准制订修订和实施。
市质监局
27
 
 
 

  障
 

 

 
 
 
 
 

 

 

 

 
加强组织保障
充分发挥郑州市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能。
 
28
健全工作机制
实施月例会制度。
市发展改革委
29
改革服务业统计体系。
市统计局、市发展改革委
30
完善绩效考核机制。
市发展改革委、统计局
31
强化资金保障
加强专项资金引导。
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32
拓宽投资融资渠道。
市政府办公厅金融办、发展改革委
33
加大政策保障
放宽市场准入条件。
市工商局
34
完善土地支持政策。
市规划局、国土资源局
35
加大税收优惠力度。
市国税局、地税局、财政局
36
实行价格规费扶持。
市物价局、财政局
37
注重人才保障
创新服务业人才的激励机制。
市人社局
38
积极构建人才教育培训体系。
市教育局、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