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发布文号: 供销经字[2011]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有关部局,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成员企业,各直属事业单位,各主管社团:
为全面、真实、动态地反映全国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新形势,结合推进统计联网直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组织对《供销合作社统计报表制度》作了修订,并报国家统计局审核批准。现将修订后的《供销合作社统计报表制度》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1、修订说明;
2、修订后的《供销合作社统计报表制度》;(略)
3、国家统计局《关于批准执行供销合作社统计报表制度的函》。(略)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二o一一年四月八日
附件1
修订说明
本次修订在以下三方面作出调整。
一、调整统计报表
根据目前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和组织机构等情况,结合实施联网直报,对原有7张汇总统计报表重新进行分类、调整,同时适应业务管理需要,增加大中型项目建设情况统计表。调整后报表共10张,分别是(前面数字为表号):
(0001)全国供销合作社经营总值情况统计表;
(0002)全国供销合作社主要商品经营类值、数量统计表;
(0003)全国供销合作社县及县以上机关基本情况表;
(0004)全国供销合作社基层社基本情况表;
(0005)全国供销合作社法人企业基本情况表;
(0006)全国供销合作社直属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表;
(0007)全国供销合作社社会组织基本情况表;
(0008)全国供销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基本情况表;
(0009)全国供销合作社农业综合服务情况表;
(0010)全国供销合作社大中型项目建设情况表。
二、修订统计指标
1、增加净利润等相关财务统计指标
为完整反映全系统经营情况,使统计指标体系既能反映出销售规模,又能清楚反映系统自身发展的资产和效益情况,在经营总值情况统计表中,增加企业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和净利润三个财务统计指标(数据暂由总社财会部汇总提供)。
2、增加反映法人企业基本情况和经营情况的指标
增加后企业报表包括八个方面统计内容。
一是基本情况,包括单位代码、隶属关系、登记注册时间、单位负责人、联系方式等内容;
二是登记注册类型,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合作企业等指标;
三是供销合作社参股情况,包括供销合作社全资企业、控股企业、参股企业、业务指导关系企业等分类,以及企业注册资金、供销合作社出资金额等指标;
四是企业产业活动单位情况,包括产业活动单位总数,分别处于市、县城、乡镇以及村的个数指标;
五是产业类别情况,共12大项,既有批发零售企业、宾馆服务企业、外贸经营企业等传统企业类型,也设置了仓储运输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金融担保企业等新型企业类型,并结合供销合作社企业经营业务特点,具体细分了农资经营企业、日用百货商场、批发交易市场、再生资源企业、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等14个小项指标;
六是连锁经营情况,包括经营类型、连锁门店、配送中心、连锁销售额等指标;
七是为农服务情况,包括帮助农民实现的收入、带动农户数等指标;
八是人员情况,对企业从业人员包括性别、年龄、学历以及政治面貌情况,特别增加本年度新录用人员情况、离退休人员参加社会统筹养老保险情况等指标。
3、增加全系统大中型项目建设情况指标
报表包括四方面的内容。一是项目名称;二是项目性质,包括新开工和续建指标;三是项目类别,包括仓储物流设施、批发交易市场、加工制造、宾馆酒店、商场购物中心、房地产、科研设施等分类指标;四是项目投资情况,包括总投资、累计完成投资、当年已完成投资等指标。
4、细化反映农民专业合作社、基层社等基层服务组织的统计指标
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基层社原来统计只有一个单位数目汇总指标,现在调整为全国供销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基本情况表和全国供销合作社基层社基本情况表两张报表,内容上增加了基本情况、人员情况、管理体制、网点情况、经营情况等。
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基本情况包括:成立时间、工商登记时间、工商登记号、单位负责人、联系方式等指标内容;人员情况包括管理人员数、入社成员数、农民入社成员数;经营服务类型划分了农产品类、农业生产资料类及其他类,并具体分了棉花等8个小项指标。出资情况包括成员出资总额、供销合作社出资额;助农增收设置了帮助农民实现收入指标;其他还增设了有无注册商标、通过认证情况、是否纳入全国供销合作社千社千品工程、是否为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等指标。
基层社除基本情况外,还增加了所有制形式,包括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制等分类指标;管理体制,包括县社垂直管理、实行属地管理等分类指标;网点情况,包括日用消费品、农资、农副产品收购、再生资源等网点情况;营业状态,包括自营、承包、租赁、歇业、停业等分类。
5、细化各级供销合作社机关、事业单位、主管社团相关指标
机关报表增加了基本情况、机关性质、编制情况、经费来源、内设机构、以及人员情况等方面的指标。事业单位增加了基本情况、经费来源、人员情况等内容。主管社团增加了基本情况、社团性质、业务类型、注册登记情况、会员情况、会费情况及工作人员情况等内容。
6、调整人员情况指标
增加了从业人员性别结构、政治面貌以及本年内新录用人员指标,细化年龄结构、学历结构等指标。
三、全面推进联网直报
从2011年起,全部统计报表正式采用联网直报进行统计,通过全国供销合作社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报送。具体如下:
(一)0001、0002表:由各级供销合作社所属企业及其他有经营业务的所有单位填报。
(二)0003--0008表:按照报表填报范围要求,分别由各级供销合作社机关、基层社、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专业合作社单独填报。
0001--0008表,要求县及县以上各统计单位均需单独上网填报。鼓励具备条件的县以下单位实行联网直报,对一时难以达到单独上网填报条件的个别基层单位,由县级供销合作社逐一代为填报;数量较多的,也可暂时由县级供销合作社汇总填报,但要注意避免重复填报。其中,汇总填报时,由县级供销合作社以“xx县供销合作社基层单位汇总(编码为501)”的虚拟单位身份登录直报系统,分别填报0001表、0002表、1004表、1005表、1007表、1008表。
(三)0009表:由县级供销合作社以及有直接领办村级综合服务站、商品基地等为农服务项目的县以上各级供销合作社以“xx供销合作社村级综合服务站(编码为700)”身份登录直报系统汇总填报。
(四)0010表:由各级供销合作社当年新开工或续建的、全资或控股的各大中型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实施单位填报。
发布文号: 供销经字[2011]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有关部局,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成员企业,各直属事业单位,各主管社团:
为全面、真实、动态地反映全国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新形势,结合推进统计联网直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组织对《供销合作社统计报表制度》作了修订,并报国家统计局审核批准。现将修订后的《供销合作社统计报表制度》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1、修订说明;
2、修订后的《供销合作社统计报表制度》;(略)
3、国家统计局《关于批准执行供销合作社统计报表制度的函》。(略)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二o一一年四月八日
附件1
修订说明
本次修订在以下三方面作出调整。
一、调整统计报表
根据目前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和组织机构等情况,结合实施联网直报,对原有7张汇总统计报表重新进行分类、调整,同时适应业务管理需要,增加大中型项目建设情况统计表。调整后报表共10张,分别是(前面数字为表号):
(0001)全国供销合作社经营总值情况统计表;
(0002)全国供销合作社主要商品经营类值、数量统计表;
(0003)全国供销合作社县及县以上机关基本情况表;
(0004)全国供销合作社基层社基本情况表;
(0005)全国供销合作社法人企业基本情况表;
(0006)全国供销合作社直属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表;
(0007)全国供销合作社社会组织基本情况表;
(0008)全国供销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基本情况表;
(0009)全国供销合作社农业综合服务情况表;
(0010)全国供销合作社大中型项目建设情况表。
二、修订统计指标
1、增加净利润等相关财务统计指标
为完整反映全系统经营情况,使统计指标体系既能反映出销售规模,又能清楚反映系统自身发展的资产和效益情况,在经营总值情况统计表中,增加企业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和净利润三个财务统计指标(数据暂由总社财会部汇总提供)。
2、增加反映法人企业基本情况和经营情况的指标
增加后企业报表包括八个方面统计内容。
一是基本情况,包括单位代码、隶属关系、登记注册时间、单位负责人、联系方式等内容;
二是登记注册类型,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合作企业等指标;
三是供销合作社参股情况,包括供销合作社全资企业、控股企业、参股企业、业务指导关系企业等分类,以及企业注册资金、供销合作社出资金额等指标;
四是企业产业活动单位情况,包括产业活动单位总数,分别处于市、县城、乡镇以及村的个数指标;
五是产业类别情况,共12大项,既有批发零售企业、宾馆服务企业、外贸经营企业等传统企业类型,也设置了仓储运输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金融担保企业等新型企业类型,并结合供销合作社企业经营业务特点,具体细分了农资经营企业、日用百货商场、批发交易市场、再生资源企业、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等14个小项指标;
六是连锁经营情况,包括经营类型、连锁门店、配送中心、连锁销售额等指标;
七是为农服务情况,包括帮助农民实现的收入、带动农户数等指标;
八是人员情况,对企业从业人员包括性别、年龄、学历以及政治面貌情况,特别增加本年度新录用人员情况、离退休人员参加社会统筹养老保险情况等指标。
3、增加全系统大中型项目建设情况指标
报表包括四方面的内容。一是项目名称;二是项目性质,包括新开工和续建指标;三是项目类别,包括仓储物流设施、批发交易市场、加工制造、宾馆酒店、商场购物中心、房地产、科研设施等分类指标;四是项目投资情况,包括总投资、累计完成投资、当年已完成投资等指标。
4、细化反映农民专业合作社、基层社等基层服务组织的统计指标
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基层社原来统计只有一个单位数目汇总指标,现在调整为全国供销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基本情况表和全国供销合作社基层社基本情况表两张报表,内容上增加了基本情况、人员情况、管理体制、网点情况、经营情况等。
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基本情况包括:成立时间、工商登记时间、工商登记号、单位负责人、联系方式等指标内容;人员情况包括管理人员数、入社成员数、农民入社成员数;经营服务类型划分了农产品类、农业生产资料类及其他类,并具体分了棉花等8个小项指标。出资情况包括成员出资总额、供销合作社出资额;助农增收设置了帮助农民实现收入指标;其他还增设了有无注册商标、通过认证情况、是否纳入全国供销合作社千社千品工程、是否为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等指标。
基层社除基本情况外,还增加了所有制形式,包括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制等分类指标;管理体制,包括县社垂直管理、实行属地管理等分类指标;网点情况,包括日用消费品、农资、农副产品收购、再生资源等网点情况;营业状态,包括自营、承包、租赁、歇业、停业等分类。
5、细化各级供销合作社机关、事业单位、主管社团相关指标
机关报表增加了基本情况、机关性质、编制情况、经费来源、内设机构、以及人员情况等方面的指标。事业单位增加了基本情况、经费来源、人员情况等内容。主管社团增加了基本情况、社团性质、业务类型、注册登记情况、会员情况、会费情况及工作人员情况等内容。
6、调整人员情况指标
增加了从业人员性别结构、政治面貌以及本年内新录用人员指标,细化年龄结构、学历结构等指标。
三、全面推进联网直报
从2011年起,全部统计报表正式采用联网直报进行统计,通过全国供销合作社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报送。具体如下:
(一)0001、0002表:由各级供销合作社所属企业及其他有经营业务的所有单位填报。
(二)0003--0008表:按照报表填报范围要求,分别由各级供销合作社机关、基层社、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专业合作社单独填报。
0001--0008表,要求县及县以上各统计单位均需单独上网填报。鼓励具备条件的县以下单位实行联网直报,对一时难以达到单独上网填报条件的个别基层单位,由县级供销合作社逐一代为填报;数量较多的,也可暂时由县级供销合作社汇总填报,但要注意避免重复填报。其中,汇总填报时,由县级供销合作社以“xx县供销合作社基层单位汇总(编码为501)”的虚拟单位身份登录直报系统,分别填报0001表、0002表、1004表、1005表、1007表、1008表。
(三)0009表:由县级供销合作社以及有直接领办村级综合服务站、商品基地等为农服务项目的县以上各级供销合作社以“xx供销合作社村级综合服务站(编码为700)”身份登录直报系统汇总填报。
(四)0010表:由各级供销合作社当年新开工或续建的、全资或控股的各大中型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实施单位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