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宁波市政府
发布文号: 甬政办发[2011]4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度宁波市开放型经济评价及实施办法的通知》(甬政办发〔2010〕33号)和市开放型经济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0年度宁波市开放型经济优秀服务奖评奖办法的通知》(甬开放〔2010〕3号)精神及2010年各地、各有关部门开放型经济工作实绩,在综合评价的基础上,经市开放型经济领导小组审核同意,评出了2010年度宁波市开放型经济先进集体。现予表彰。
一、开放型经济工作大奖
金奖:鄞州区政府
银奖:镇海区政府、北仑区政府(包括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下同)
铜奖:江东区政府、江北区政府、象山县政府
二、外资工作先进奖
金奖:北仑区政府
特别奖:余姚市政府
银奖:鄞州区政府、江东区政府
铜奖:镇海区政府、江北区政府、慈溪市政府、大榭开发区管委会
三、外贸工作先进奖
金奖:慈溪市政府
特别奖:鄞州区政府
银奖:北仑区政府、江东区政府、宁波保税区管委会
铜奖:余姚市政府、镇海区政府、宁海县政府、海曙区政府
四、外经工作先进奖
金奖:镇海区政府
特别奖:象山县政府
银奖:鄞州区政府、江北区政府
铜奖:海曙区政府、江东区政府、余姚市政府、慈溪市政府
五、外包工作先进奖
金奖:江东区政府
银奖:鄞州区政府、宁波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铜奖:北仑区政府、江北区政府、镇海区政府、余姚市政府、慈溪市政府
六、省级开发园区工作先进奖
金奖:余姚市政府
银奖:镇海区政府
铜奖:慈溪市政府、江北区政府、奉化市政府
七、开放型经济优秀服务奖
宁波海关、市工商局、宁波检验检疫局、市外办、人行市中心支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经委、市贸促会、市台办、市侨办、市人事局、市环保局、市会展办、市卫生局、市口岸打私办、市审管办、市新闻办、市国税局、市旅游局、市建委、市科技局、市信息产业局、市工商联、市公安局、市贸易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农业局、市统计局、市经合办、市发展研究中心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发布文号: 甬政办发[2011]4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度宁波市开放型经济评价及实施办法的通知》(甬政办发〔2010〕33号)和市开放型经济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0年度宁波市开放型经济优秀服务奖评奖办法的通知》(甬开放〔2010〕3号)精神及2010年各地、各有关部门开放型经济工作实绩,在综合评价的基础上,经市开放型经济领导小组审核同意,评出了2010年度宁波市开放型经济先进集体。现予表彰。
一、开放型经济工作大奖
金奖:鄞州区政府
银奖:镇海区政府、北仑区政府(包括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下同)
铜奖:江东区政府、江北区政府、象山县政府
二、外资工作先进奖
金奖:北仑区政府
特别奖:余姚市政府
银奖:鄞州区政府、江东区政府
铜奖:镇海区政府、江北区政府、慈溪市政府、大榭开发区管委会
三、外贸工作先进奖
金奖:慈溪市政府
特别奖:鄞州区政府
银奖:北仑区政府、江东区政府、宁波保税区管委会
铜奖:余姚市政府、镇海区政府、宁海县政府、海曙区政府
四、外经工作先进奖
金奖:镇海区政府
特别奖:象山县政府
银奖:鄞州区政府、江北区政府
铜奖:海曙区政府、江东区政府、余姚市政府、慈溪市政府
五、外包工作先进奖
金奖:江东区政府
银奖:鄞州区政府、宁波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铜奖:北仑区政府、江北区政府、镇海区政府、余姚市政府、慈溪市政府
六、省级开发园区工作先进奖
金奖:余姚市政府
银奖:镇海区政府
铜奖:慈溪市政府、江北区政府、奉化市政府
七、开放型经济优秀服务奖
宁波海关、市工商局、宁波检验检疫局、市外办、人行市中心支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经委、市贸促会、市台办、市侨办、市人事局、市环保局、市会展办、市卫生局、市口岸打私办、市审管办、市新闻办、市国税局、市旅游局、市建委、市科技局、市信息产业局、市工商联、市公安局、市贸易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农业局、市统计局、市经合办、市发展研究中心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