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商务部
发布文号: 商务部公告2010年第3号
发布文号: 商务部公告2010年第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2009年2月12日,商务部正式发布立案公告,决定对原产于韩国和泰国的进口对苯二甲酸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鉴于本案情况较为特殊和复杂,商务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将本案的调查期限延长6个月,即本案调查期限截止日为2010年8月1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