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精神损害抚养金、葬丧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残疾人用具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二级丁等医疗事故(五级伤残)按60%计算。计算公式为:居民年平均生活费×30年×60%。由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假定我国的人均寿命是75周岁(与《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假定的人均寿命70岁相比,延长了5年),故该项中“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的规定,可按60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的 方式进行计算:60周岁计算15年、61周岁计算14年、62周岁计算13年、68周岁计算7年、69周岁计算6年,依次递减,70周岁以上按5年计算。须注意的是,计算年限确定后,仍要乘以伤残等级系数。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https://m./tiaoli/45.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