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结算扣款原则包括

2020年07月15日21:50:39

律师回答

一、如果劳动者由于个人不努力没有完成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扣工资,但所剩不能低于最低工资。
二、劳动者由于违反劳动纪律或者说由于某些情况、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了,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扣减工资,但是扣减工资的比例不能超过月工资的20%,可以逐月扣除,最后累加。
三、劳动者请事假,那么工资相应就要扣除一部分。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