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
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
(四)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
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1)增值税的计算公式是:
销售额*(1+7%)=销售收入(含税)
(2)开900元的发票,可供抵扣的进项税为:
900/(1+7%)*7%=53.85元
开900元的票,应该承担53.85元税。
(3)开600元的发票,可供抵扣的进项税税为:
600/(1+7%)*7%=35.90元
(4)这样可抵扣的进项税多了:53.85-35.90=17.95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