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从2017年7月1日起,身份证全国可以补办。
所需材料
换领:申领人居民身份证。
补领:申领人有效期内的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办理流程
1、申领人本人到派出所拍摄居民身份证数码照片,并现场采集指纹信息。
2、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需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需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3、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注:这条是受理点要做的事,跟个人无关)
4、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5、依照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公安机关自公民提交申请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缩短制发证周期。
(办理身份证的费用:
1、申领或者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的,证件工本费20元;
2、损坏换领、丢失补领的,证件工本费40元;
3、为居民办理临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为每证10元;
4、异地受理与户籍地受理一样,群众都只需缴纳证件工本费,没有其他任何附加费用。
新的身份证办理周期
公安部印发的上述意见规定,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
交通不便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0日。
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缩短制发证周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九条、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