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对于应缴增值税及附加的计算, 一般而言,是将本月的销售商品或者劳务而产生的销项税额总额,减去购进商品或者劳务的进项税额总额,就是你应该缴纳的增值税纳税额
1)销项税额 — 进行税额 = 应缴纳增值税额
2)应缴纳增值税额 X 0.07(城建税)
应缴纳增值税额 X 0.03(教育附加费)
应缴纳增值税额 X 0.02(地方教育附加费)
应缴纳增值税额 X 0.01(河道管理费)
以上的附加费的费率是上海市的规定比率,其他省市可能会有所不同,但是原理是一样的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