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与抵押有什么不同

2020年07月17日09:20:20

律师回答

1、标的物不同
抵押的标的物通常为不动产、特别动产(车、船等);质押则以动产为主。
2、生效条件不同
抵押要登记才生效,质押则只需占有就可以。
3、效力不同
抵押只有单纯的担保效力,而质押中质权人既支配质物,又能体现留置效力。
4、变卖程序不同
抵押权的实现主要通过向法院申请拍卖,而质押则多直接变卖。
5、成立要件不同
抵押:抵押中抵押物可不转移占有,但需办理抵押登记。
质押:质押中质押物需要转移占有,但不需要办理登记。
6、合同生效时间不同
在合同生效时间这点上,你可以直接分别出质押和抵押的区别,抵押合同自登记日起生效,而质押合同自质物或质权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三条 抵押、抵押人、抵押权人和抵押物 本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第六十三条 本法所称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为质物。